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JL2021-011
晋江市创新创业创造园一期工程研发中心三、七号地块供配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市创新创业创造园一期工程研发中心三、七号地块供配电工程监理,建设单位为晋江市创新创业创造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晋江市。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造价1232.757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总造价1232.7575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按1232.7575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按总价257701.3元包干,本工程监理服务费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监理咨询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含税金)。如果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工期延期的,则监理服务期限相应延长,不增加监理服务费。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已包含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费 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准备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所有监理业务。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乙 级 电力工程 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电力工程专业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不适用 。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不适用 。
3.8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可于2021年 3 月 23 日8:30至2021年 3 月 29 日17:30(北京时间)前到招标代理处(地址:泉州市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十一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
6.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保证金接受银行电汇、转账,不接受现金、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下列开户行、账号,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公司全称: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
账号:9070220010010000441265
开户银行: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南支行
说明:注明用途:“FJJL2021-011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于2021年 4 月 6 日 8:45(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开标地点:泉州市丰泽区迎津街214号电业局大厦综合楼5楼开标室(二)),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准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逾期将不予接受。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盖章)
地址: 泉州市,邮编:362000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泉州市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十一楼,邮编:362000
电话:13376965900/0595-28063199
联系人:小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