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赣榆港区金东方化肥水泥仓储物流园基础工程(不含地基处理)围埝二期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金额
2033.1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3/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连云港港赣榆港区金东方化肥水泥仓储物流园基础工程(不含地基处理)围埝二期项目
结算审核服务比选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我司现对连云港港赣榆港区金东方化肥水泥仓储物流园基础工程(不含地基处理)围埝二期项目结算审核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报名条件的审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新建倒滤层长度约为2626m,其中北围倒滤层长875.5m,东垮倒滤层长567.2m,南围(赣榆港区防波堤二期 C段改造)倒滤层长1183.3m。项目施工合同价为20331551.00元。
二、服务要求
1、项目地点:连云港港赣榆区;
2、服务期限:自送审材料报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3、服务内容:连云港港赣榆港区金东方化肥水泥仓储物流园基础工程(不含地基处理)围埝二期项目工程结算审核。
4、服务要求: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2021版)及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开展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未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资产被接管、冻结等对正常营业产生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列举);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土建或交通水运工程专业)。
4、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2023年8月-2024年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如是投标申请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的分公司缴纳社保的,须提交分公司营业执照和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5、类似业绩
5.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项合同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类似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水运工程)。
5.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项合同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类似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水运工程)
注:(1)类似业绩需提供委托事项合同、委托事项中标通知书(如有)、审计报告等做为证明材料。时间及金额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如有)上的时间为准(同一个项目多个标段只计取金额最高的标段,其他标段不得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项目负责人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需要明示的内容造成业绩无法确定的,视为无效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类似业绩要求。
(2)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能重复计算。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比选。
四、投标报价
1、最高投标限价:按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苏建价协【2022】7号)收费标准的4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认定。本项目结算审核只计取基本收费、效益收费,投标人自行填报投标折扣率(%)。
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咨询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需复核的在复核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付款时乙方须提供税率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投标人于 2024 年03 月 19日
至2024 年 03月25 日
10时 00 分止,登录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https://suhai.etrading.cn/)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1)根据系统指示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信息并提交报名;
(2)在投标文件中需包含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执业资格证书、社保证明复印件;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投标报名成功截图。
注:1.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
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网站”中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六、投标文件的数量、编制、密封和标记
6.1投标文件数量: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另加电子版PDF一份(U盘)。
6.2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并编制目录。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电子版内容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未按要求装订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电子版为加盖签章的PDF版投标文件。
6.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6.3.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密封包装(投标文件电子文件(U盘)随同正本一同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3.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写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人联系人、投标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在2024 年03月25日10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除此之外不得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记。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7.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提交人应在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后再提交投标文件。如法定代表人为投标文件提交人,应在出示法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后再提交投标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和安大厦403室。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开标时间: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4开标地点:同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7.5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代表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除投标文件外,另行携带)到现场参加开标,届时招标人将核查投标人身份。未按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开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评分细则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3%、94%、95%、96%、97%。
说明:1.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若经上述评审后存在两家及以上报价相同,则由委托人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最终中标人。
3.当比选申请家数不足三家或经资审后有效比选文件不足三家时,本次比选废止,重新招标。
九、其他事项
招标人:连云港金东方港口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赣榆区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518-8063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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