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通河县清河粮库有限责任公司钢结构罩棚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二次)
金额
93.14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3.14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琮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石女士0451-8569756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河县清河粮库有限责任公司钢结构罩棚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通河县发展
和改革局以通发改发<2023>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河县清河粮库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
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河县清河粮库有限责任公司钢结构罩棚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二次)
2.2 建设地点:通河县清河镇清河粮库。
2.3 招标控制价:931465.99 元人民币。
2.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对6号平房仓、7号平房仓更换屋面防水板及保温、
外墙、地梁等围护设施进行维修改造。
1、屋面系统改造更换6号平房仓更换屋面防水板及保温4700 平方米,更换7号平房仓更
换屋面防水板及保温4300平方米。
2、墙面系统改造6号平房仓加固1米高砖墙310.8平方米,7号平房仓加固1米高砖墙27940
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以实际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8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 年11月30日,
共92日历天(具体日期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
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人或其他组织,潜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
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
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主要施工管理工作。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
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对中标人的项
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注: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
规<2023>2号)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同
时在2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中任职,同一在建项目不得兼任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
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
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
3.4 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 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对投标人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行贿情况进行查询,查询日期为: 2020 年1月1
日至2023年8月1日,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 2023 年8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行为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如投标人在中
标后,经查询在此期间存在行贿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序
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只
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进行下一步评审。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 2023 年8月04日至2023年8月10日,每天上午09时至下午16时(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2、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将以下材料发送到邮箱中(邮箱号:
conganzixun@163.com, 联系电话:0451-85697567):
(1)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
(2)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3)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开户信息表(扫描件加盖公章);
(4)联系人、联系电话;
(5)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6)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7)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4.3、售价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家,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
用自理。请投标供应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以公对公汇款的方式将文件费汇至以下账户:
公司名称:黑龙江琮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07203810101
银行联行号:308261032030
汇款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过长可简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轩辕路6-6号(中科鼎盛孵化器)3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通河县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程先生 0451-57436101
招标人:通河县清河粮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清河镇
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 0451-5744686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琮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轩辕路6-6号3层
联系人:石女士
电 话:0451-85697567
电子邮件:conganzixun@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通河县项目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河县清河粮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清河镇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451-574468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琮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轩辕路6-6号3层
联系人: 石女士
电 话: 0451-85697567
电子邮件:
conganzixun@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比日埋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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