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德清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0572-807247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8072471 传真:0572-80630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德清县新禹圩整治工程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新安镇、禹越镇
德清县水利局
本项目的任务是防洪、排涝,通过筑堤、建闸、设站、水系沟通等工程措施提高圩区的防洪除涝能力,减少洪涝灾害损失,改善圩内水环境,提高运行管理水平,以适应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不涉及清淤工程。项目包括加高加固堤防长度 4.97km;新建闸站 6 座,;新建水闸 21 座;水系沟通 3.87km;配套巡查道路 1.67km,新建管理房及防汛仓库 1 座;配套信息化工程 1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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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有扬尘、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排放的尾气和沥青烟气。措施:避开大风天气施工,并在开挖作业时洒水降尘;使用的交通车辆和施工机械等需满足相关环保要求;运输车辆和部分施工机械应控制车速。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泥浆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围堰施工废水和施工生活污水。措施:对施工废水集中收集,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路面冲洗、工程养护、机具清洗及施工降尘等;对运输、堆存严加管理,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生活污水纳管。 3、噪声:主要为施工噪声。措施:项目夜间不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设备和汽车运输,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亦对噪声有良好作用。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施工产生的土方。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产生的土方用于本工程的回填。 5、生态环境:本工程属于防洪除涝的生态影响类项目,对生态环境主要体现在对土壤、陆生生态、水生生态的扰动和对植被的破坏。措施:施工期间严格控制地表清除范围,将施工对区域植被覆盖度减小的影响降到最低;施工期间规范施工行为,明确划分施工活动范围,车辆行驶路线、范围;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施工范围内;尽量减少对施工范围以外植被碾压、碰撞等伤害;建设过程中要重视景观维护、防止发生水土流失。施工过程应分区、分段进行,边坡要进行护坡处理,防止发生水土流失;施工单位合理设计施工方案;合理选择临时堆场,实施先挡后弃的操作;合理确定作业时段,尽量避开集中降雨季节、大风季节;加强作业人员环保意识教育,加强环境监理;做好临时堆场围挡、压实、加盖密布网、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尽快覆土绿化等。 营运期:主要为闸站的设备噪声。措施:闸门设计时,首先应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闸门启闭机及其它配套设备。泵站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闸门启闭机基础采取相应的减振降噪处理,可采用在闸门启闭机及基础安装防振垫等措施。将闸门启闭机设于室内,并对闸门启闭机房等进行隔声处理,可采用安装隔声门窗、机房墙壁及顶部的内表面贴吸声板或者吸声材料制作的贴面、地面铺设吸声瓷砖等措施,有效减少噪声外逸。水泵设于室内,采取减振和隔声措施。加强对水泵等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等,减少设备非正常运行所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同时加强对闸门和泵站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避免因工作人员操作不当、或者对某些故障的处理不当而导致设备噪声提高。在闸站附近进行绿化种植,尤其应在面向敏感目标的方向密植高大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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