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城市管理应急处置保障中心(长沙市城市管理交通隔离设施事务中心):法律诉讼代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1.对采购人应收账款进行梳理,收集本项目相关资料、了解项目情况,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确定起诉名单。
2.拟定起诉状、证据目录等全套起诉资料。
3.办理立案、应诉、调查取证、出庭、申请强制执行等事宜。
4.解答与代理案件有关的咨询。
5.参与采购人在本项目中所可能发生的谈判、会议、调解、和解等事项。
6.撰写并及时提交案件法律意见书、案件进展情况报告及结案报告。其中案件法律意见书应当包括司法催收代理人对截至立案时的案件基本情况的叙述、焦点和难点分析、需要解决的问题、工作计划与方案、需要提请采购人注意的问题及解决建议等内容;案件进展情况报告应当包括代理人对截至开庭时的案件进展情况的叙述、庭审情况通报、焦点和难点分析、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与方案、需要提请采购人注意的问题及解决建议等内容;结案报告应当包括案件审结或执行终结后的律师工作总结、全部涉案法律文书、需要提请甲方注意的问题及解决建议等内容。
7.向人民法院申请将欠款人(被告方)列入限制高消费和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8.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法律事务。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等相关标准及规范。
三、技术规格:
按采购文件执行。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至案件执行终结止。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人员配置要求
1.1服务团队需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明确指派1名项目负责人,以及至少2名执业年限在3年及以上的律师为采购人提供诉讼代理法律服务。
1.2服务团队律师办理诉讼代理事务,应当遵循采购人的工作时间和纪律;服务团队律师在诉讼代理服务中所起草的相关起诉资料等法律文书应当报经采购人审核。如遇突发、紧急事件,应采购人的要求,服务团队应2小时内派出负责人到场出席,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1.3在本法律服务过程中,如采购方认为相关人员不适合本项法律服务的律师团队成员,有权要求律师事务所调整。
2.保密条款
2.1在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的所有非公开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相关损失,采购人保留追究成交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2.2成交供应商应当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并建立保密机制,严格管理服务团队。
3.其他
3.1受聘律师事务所书面承诺组建的法律服务团队,经采购人认可审查后即为签约后实际履约团队,非经采购人书面认可,不得变更。
3.2法律服务团队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忠于职守,依法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尽职尽责,提供全方位的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对提出的法律意见、起草的法律文书以及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长沙市长财购【2024】5号文《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方式,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已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服务费用(律师代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金、差旅费等,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因委托成交人诉讼代理而向成交人支付除律师代理费用之外的其他服务费。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拍卖、评估等部门、机构收取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执行费、评估拍卖费等相关费用由采购人另行支付。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1.对采购人应收账款进行梳理,收集本项目相关资料、了解项目情况,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确定起诉名单。
2.拟定起诉状、证据目录等全套起诉资料。
3.办理立案、应诉、调查取证、出庭、申请强制执行等事宜。
4.解答与代理案件有关的咨询。
5.参与采购人在本项目中所可能发生的谈判、会议、调解、和解等事项。
6.撰写并及时提交案件法律意见书、案件进展情况报告及结案报告。其中案件法律意见书应当包括司法催收代理人对截至立案时的案件基本情况的叙述、焦点和难点分析、需要解决的问题、工作计划与方案、需要提请采购人注意的问题及解决建议等内容;案件进展情况报告应当包括代理人对截至开庭时的案件进展情况的叙述、庭审情况通报、焦点和难点分析、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与方案、需要提请采购人注意的问题及解决建议等内容;结案报告应当包括案件审结或执行终结后的律师工作总结、全部涉案法律文书、需要提请甲方注意的问题及解决建议等内容。
7.向人民法院申请将欠款人(被告方)列入限制高消费和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8.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法律事务。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等相关标准及规范。
三、技术规格:
按采购文件执行。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至案件执行终结止。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人员配置要求
1.1服务团队需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明确指派1名项目负责人,以及至少2名执业年限在3年及以上的律师为采购人提供诉讼代理法律服务。
1.2服务团队律师办理诉讼代理事务,应当遵循采购人的工作时间和纪律;服务团队律师在诉讼代理服务中所起草的相关起诉资料等法律文书应当报经采购人审核。如遇突发、紧急事件,应采购人的要求,服务团队应2小时内派出负责人到场出席,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1.3在本法律服务过程中,如采购方认为相关人员不适合本项法律服务的律师团队成员,有权要求律师事务所调整。
2.保密条款
2.1在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的所有非公开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相关损失,采购人保留追究成交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2.2成交供应商应当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并建立保密机制,严格管理服务团队。
3.其他
3.1受聘律师事务所书面承诺组建的法律服务团队,经采购人认可审查后即为签约后实际履约团队,非经采购人书面认可,不得变更。
3.2法律服务团队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忠于职守,依法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尽职尽责,提供全方位的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对提出的法律意见、起草的法律文书以及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长沙市长财购【2024】5号文《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方式,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已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服务费用(律师代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金、差旅费等,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因委托成交人诉讼代理而向成交人支付除律师代理费用之外的其他服务费。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拍卖、评估等部门、机构收取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执行费、评估拍卖费等相关费用由采购人另行支付。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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