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园综合交通项目二期工程二次澄清修改公告
2024年07月18日 17:1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园综合交通项目二期工程 | ||
品目 |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 ||
采购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
行政区域 | 湖北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8日 17:1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18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小英、龚咏梅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07184812 | ||
采购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简老师、027-88386160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209号御景名门1栋21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小英、龚咏梅 1380718481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SJ-202407QG-035001(中南大工程类A32公招字[2024]00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园综合交通项目二期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将第一次答疑澄清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3.1 付款周期“完成全部竣工资料移交、工程备案、资料移交档案馆后,经结算审计,根据教育部拨付学校专项资金到位情况支付余款至结算审计报告金额的98.5%(具体支付方式:承包人将1.5%的质量保证金在结算前汇入到发包人指定账户后,发包人支付余款。)”澄清为“完成全部竣工资料移交、工程备案、资料移交档案馆后,经结算审计,根据教育部拨付学校专项资金到位情况支付余款至结算审计报告金额的98.5%,剩余1.5%为质量保证金(具体支付方式:承包人将1.5%的质量保证金在结算前汇入到发包人指定账户后,发包人支付至结算审计报告金额的100%。)”。
如与招标文件存在矛盾之处,以本澄清答疑为准,澄清答疑内容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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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联系方式:简老师、027-88386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209号御景名门1栋2101室
联系方式:孙小英、龚咏梅 13807184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小英、龚咏梅
电 话: 13807184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