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临泉县人民医院采购一次性使用中心静脉导管包及输液类产品项目(项目编号:22AT46018805061)招标人为临泉县人民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一次性使用中心静脉导管包及输液类产品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 1个包)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要求 |
单位 |
备注 |
拟供货地点 |
1 |
中心静脉置管护理套件 |
各型号 |
套 |
/ |
临泉县人民医院 |
2 |
标准芯杆预充导管冲洗器 |
5ml、10ml |
根 |
/ |
|
3 |
植入式静脉给药系统(化疗针) |
19—22G |
根 |
/ |
|
4 |
一次性使用中心静脉导管包(单腔)各型号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 |
|
5 |
一次性使用中心静脉导管包(双腔、三腔)各型号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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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经外周插管的中心静脉导管组件及附件 普通型各型号 |
导管套件一 |
根 |
高值耗材 |
|
7 |
经外周插管的中心静脉导管组件及附件(进口)各型号 |
附件 |
根 |
高值耗材 |
|
8 |
经外周插管的中心静脉导管(延长管、进口) |
单腔连接件更换件 |
根 |
/ |
|
9 |
输液接头(进口) |
正压、螺口 |
个 |
/ |
|
10 |
输液接头(国产) |
正压、螺口 |
个 |
/ |
|
11 |
PICC导管固定装置(进口)各型号 |
PICC导管固定装置 |
根 |
/ |
|
12 |
PICC导管固定装置(国产)各型号 |
PICC导管固定装置 |
根 |
/ |
|
13 |
一次性中心静脉置管穿刺护理包 |
A2型/一次性中心静脉置管穿刺护理包 |
个 |
/ |
|
14 |
静脉中心导管4F/5F |
4F、5F |
根 |
高值耗材 |
|
15 |
自动止液输液器 各型号 |
0.55、0.6、0.7 |
个 |
/ |
|
16 |
一次性使用中心静脉导管套件 |
1.9Frx40cm单腔 |
根 |
新生儿专用(高值耗材) |
|
17 |
婴儿脐动静脉导管 |
各规格3.5F*30cm;3.5F*40CM;5.0F*30CM;5.0F*40CM |
根 |
新生儿专用(高值耗材) |
|
18 |
一次性使用输液连接管 |
PP-30CM |
根 |
/ |
|
19 |
一次性输注泵(持续型) |
持续型 |
只 |
/ |
|
20 |
动脉留置针(进口) |
20G/1.10mm*45mm)(22G*0.8mm) |
支 |
/ |
|
21 |
一次性使用肝素帽 |
/ |
只 |
/ |
|
22 |
一次性使用三通阀 |
/ |
只 |
/ |
|
23 |
静脉留置针(各型号)国产 |
18-26G |
支 |
/ |
|
24 |
静脉留置针(各型号)进口 |
18-26G |
支 |
/ |
|
25 |
密闭式防针刺伤静脉留置针各型号)进口 |
18-26G |
支 |
/ |
|
26 |
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三通正压防穿刺)各型号 |
各型号 |
支 |
/ |
|
27 |
留置针(不含塑化剂)国产各型号 |
26G、24G、22G、20G、18G。 |
个 |
/ |
|
28 |
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膜6*7 |
6cm*7cm |
片 |
/ |
|
29 |
输液胶贴 |
7cm*3.5cm |
片 |
/ |
|
30 |
透明敷料6*7(进口) |
6cm*7cm |
片 |
/ |
|
31 |
透明敷料12*14(进口) |
12cm*14cm |
片 |
/ |
|
32 |
抗菌手术薄膜(含碘贴进口) |
规格: 50cm*60cm. |
片 |
进口 |
|
33 |
抗菌手术薄膜(含碘贴) |
规格: 50cm*60cm. |
片 |
国产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5)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6)投标人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在临泉县人民医院认定有招投标不良记录的失信供应商和个人(含其法人和委托代理人相关联的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此项目投标。
3.1.3投标人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等被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3.2.1.1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时);
3.2.1.2投标人如为经销(代理)商,须具有与所投产品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为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为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如适用);
3.2.3投标人中标后,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次项目投标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
3.2.4投标人须承诺遵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如要求两票制务必执行(如遇国家政策或地方政策调整按照政策执行),须提供承诺函。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审核,将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负责执行,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2)以上证明文件均须为合法有效。如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年审的证书,证书必须为年审合格的证书。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6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xinecai.com)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详见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能开具电子版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一经开出概不退换)。
注:(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供应商,需在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xinecai.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已注册用户请确认完善开票信息并提交通过),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门户—资料下载—《信e采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s://www.xinecai.com/download)。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后,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投标后选择投标申请,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线缴纳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投标人/供应商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责任自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文件下载操作和上传投标文件。
(2)若注册、缴费、获取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咨询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400-050-9988。
(3)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参选文件,建议使用企业法人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东侧1楼大厅集中办理点)或网上直接办理,联系电话:0551-63733806,CA办理须知详见信e采系统“CA办理须知要求”。
(4)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资料下载页面(https://www.xinecai.com/download)下载,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更新前务必将杀毒软件及安全卫士退出,否则会导致更新失败),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参选,责任自负)。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系统递交。
5.3、逾期未在规定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xinecai.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6楼606室
联 系 人:杨女士、谈先生
电 话:0551-63736296、19541850850、13093556270
电子邮件:aqyang@ahbidd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