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永年区国峰小微企业创业园B4#-B10#生产厂房、设备用房、(南、东、西)门卫室、垃圾收集站及室外工程施工 已由 河北永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以 永年工业园区备案2022年第42号变更1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国峰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财政债劵、上级补助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国峰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 永年区国峰小微企业创业园B4#-B10#生产厂房、设备用房、(南、东、西)门卫室、垃圾收集站及室外工程。
2.1.2建设内容:永年区国峰小微企业创业园B4#-B10#生产厂房、设备用房、(南、东、西)门卫室、垃圾收集站及室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内全部工程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
2.1.3建设地点:河北永年工业园区东区西北部(刘河线同瓷都大道交驻口,刘河线东侧,瓷都大道北测)。
2.1.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内全部工程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其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 (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申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 (2)本次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23 00:00:00 至 2023-11-28 00: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15 14: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