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开发区CR22005项目建筑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CR22005项目,已由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批准建设,批文号通开发行审备〔2022〕302 号 。项目业主南通守创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位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东、龙兴路南、星宇路西、龙田路北。
2.2工程规模:项目用地面积89435m2。根据南通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20213041号)及地块挂牌出让特别规定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174000平方米,其中办公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21000平方米。
2.3服务周期:总服务周期为自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审计结束。
设计周期:中标后总平和单体方案深化设计周期为 15 日历天内完成及配合甲方完成规划等相关手续报批;
设计方案联审通过后15 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扩初文本;
扩初文本通过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全套施工图;
施工图审查合格后 4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深化设计和分项设计(供配电60天)。
施工图审查甲方只负责资料申报及缴纳规定的收费,设计单位应主动对接推进,确保15天内从施工图审查报审受理至施工图审查合格。如不能按时完成图纸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每延迟一天,扣除本合同设计费1万元。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至竣工验收、审计结束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具体设计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和暖通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人防平站转换设计、PC拆分设计、精装修设计、室外配套及综合管线设计、基坑支护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及评价、BIM设计、景观绿化设计、水土保持、泛光照明设计、门窗幕墙二次深化、栏杆扶手深化、钢结构二次深化、交通划线及标识标牌设计、智能化、供配电、三网合一等。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并确保通过图纸审查。
2.6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
3.2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所投标单位)且具有建筑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特别提醒: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文件(详见附件)执行)。
3.3 企业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份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筑、2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或办公设计业绩(可提供2个业绩合同)。须提供①设计合同、②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二者缺一不可。
3.4拟派项目设计组成员(含设计项目负责人)总人数最低配备应符合下表要求:
岗 位
人数要求
持证上岗要求
其它要求
设计项目负责人
1 名
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职称
拟派人员均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拟派设计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改,特殊原因须经业主同意。各专业人员不得重复。
建筑专业负责人
1名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职称
结构专业负责人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高级职称
电气专业负责人
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高级职称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
暖通专业负责人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专业)、高级职称
总 计
6名
3.4.1拟派所有设计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
3.4.2上述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专业设计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员为本项目最低限度要求,各投标人必须按上述要求分别配备,且不得相互兼职,否则,按废标处理。设计单位中标后,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人员以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3.5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4.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4.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6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4.7企业业绩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5. 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6.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11月 9 日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 9 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11 月 30 日09时30分,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1、资格审查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必须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格式见第五章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①必须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及单位公章的原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
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4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5
拟派项目设计组成员(含设计项目负责人)
(1)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高级职称
(2)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职称
(3)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高级职称
(4)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高级职称
(5)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
(6)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专业)、高级职称
注:各专业人员不得重复。
特别说明: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提供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
(1)拟派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
(2)有效的劳动合同书;
(3)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设计组成员缴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
若投标企业为事业单位,则须提供:人社局出具的能体现项目组成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的证明,证明须体现:单位名称、保险缴纳情况等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证明或从住房公积网打印出来的明细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6
设计企业业绩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份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筑、2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或办公设计业绩(可提供2个业绩合同)。
须提供①设计合同、②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二者缺一不可。
7
诚信承诺书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五章)
8
服务承诺书
投标人服务承诺书
服务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五章)
9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五章)
10
资质动态考评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合格状态。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代理机构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11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五章)
①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上述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若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提供资格审查材料虚假,则资格审查不通过,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③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且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资料要求,方可参加技术标、商务标的定性评审。
2、技术标评审(满分80分,暗标)
2.1.1技术分由评委根据以下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后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按算术平均值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1.2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文件无需制作封面,暗标要求:
①技术标部分中不得出现明示或暗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投标人的标识、标志、企业名称、人员名称、页眉页脚、页码、水印等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的标记)。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投标文件技术评审不通过,按废标处理。
③投标人注意自行压缩控制电子投标文件大小,所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G。
评审因素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项目解读
(满分2分)
(1)对项目总体认识全面深刻,基础资料调查详尽,论述完整清晰,开发策略了解深入的得2-1.5(含)分;
(2)对项目总体有一定认识,基础资料调查片面,论述不够完整清晰,开发策略了解浅层的得1.5(不含)-1(含)分;
(3)对项目总体认识有片面,基础资料调查缺乏,论述不清晰,开发策略了解不太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不含)-0分;
(4)未提供则不得分。
设计原则和规范标准的执行
(1)项目设计原则切合本项目实际要求,全面执行相关规范标准的得2-1.5(含)分;
(2)设计原则基本切合本项目实际要求,执行相关规范标准一般的得1.5(不含)-1(含)分;
(3)设计原则不够切合本项目实际要求,执行相关规范标准缺乏的得1(不含)-0分;
规划设计方案
(满分18分)
1、规划设计深度具有全面性(1分),创新性(1分),定位及主题鲜明(1分),可实施性及可操作性(1分);(本项共计4分)
2、能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功能分区明确(1分),平面布置合理(1分),流线组织顺畅(1分);(本项共计3分)
3、经济技术指标,建筑技术指标满足要求(3分),基本满足要求(1-2分),不满足(0分)(本项共计3分)
4、文本内容(0-4分):包括总体构思与总平面设计,总体环境与周边环境的协调处理设计说明、交通组织说明、竖向设计说明等说明;(本项共计4分)
5、图形文件(0-4分):包括总平面规划图、规划鸟瞰效果图、各类分析图。(本项共计4分)
建筑方案
(满分20分)
1、立意较好(4分),立意一般(2-3分),基本合理(0-1分);
2、外观、造型整体效果好(4分),整体效果较好(2-3分),整体效果一般(0-1分);
3、各单体总平面布置合理(4分),基本合理(2-3分),一般(0-1分);
4、各单体平面功能及剖面设计合理(4分),基本合理(2-3分),一般(0-1分)
5、各业态户型面积、平面功能满足要求(4分),基本满足(2-3分),一般(0-1分)
结构专业技术方案
(满分3分)
1、针对本项目提供结构方案,提供单体结构平面布置图,住宅部分相同户型楼栋各选一栋。
2、结构技术方案编制深度:较深且合理(2-3分);一般(1-2分);深度不足及不合理(0-1分)。
设备专业技术方案
1、针对本项目提供给排水、电气和暖通等设备专业技术方案,保证方案优化调整及施工图设计时能满足建设单位、设计规范和政府审批部门的要求。
2、机电技术方案编制:较深且合理(1-2分),深度不足及不合理(0-1分)。
景观专业技术方案
(满分7分)
1、景观风格和调性是否与建筑统一,景观的主题是否清晰,消防登高面及消防车道是否合理,景观方案是否能够满足成本限额要求(0-1分)。
2、总体规划平面是否美观,景观规划结构是否清晰,主、次轴线是否突出(0-1分)。
3、景观是否对规划不利因素有较好的化解(0-2分)。
4、组团的布局是否合理(0-1分)。
5、整体空间节奏是否合宜,空间规划是否统一和连贯(0-1分)。
6、空间设计尺度是否合宜,空间营造层次是否合宜(0-1分)。
室内专业技术方案
(满分10分)
1、主要空间室内设计效果图是否能够表达设计意图(0-3分)。
2、室内平面是否与建筑平面协调统一设计,室内平面布置图标注是否清晰,提高空间使用效率,主要户型平面是否深化、设计是否合理((0-2分)。
3、室内设计风格是否符合本项目定位标准,室内设计方案表达是否能够满足成本限额要求(0-2分)。
4、材料选型是否满足施工要求,便于后期批量施工(0-1分)。
5、软装场景图(含布艺及灯具)充分体现空间的美学特征等(0-2分)。
科技健康生态环保智慧建筑及绿建专项技术方案
(满分5分)
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设计中充分考虑科技、健康、生态、环保、智慧建筑特点。
评分分三个等级,优得5-4(含)分,良得4(不含)-2(含)分,一般得2(不含)-0分,未提供则不得分。
技术标设计深度
工程投资控制及控制工程造价的合理措施
工程投资估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为降低工程投资采取的设计方案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评分分二个等级,优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则不得分。
12
设计质量和进度保障措施
设计质量目标和进度计划安排是否合理、可行以及相对应的保障措施。
13
服务承诺
设计服务和施工期服务的内容、响应时间、方案措施。
评分分三个等级,优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则不得分。
注意事项:
评标过程的保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对评标过程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同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均应对评标过程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透露有关评标过程的情况,否则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3、商务标评审(满分20分)
3.1.投标报价评审(10分)
3.1.1投标报价的原则:
设计费计算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18年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及南通地区市场行情,本设计工程经济标根据项目要求计算出投标报价总价,按总价作为评标依据。
3.1.2本次招标投标报价采用总价报价形式,最高限价:人民币1950万元。
3.1.3 CR22005项目各分项设计费用最高限价明细表:
分项名称
单项最高限价(元)
暂定计费面积(m2)
备注
住宅方案设计
2926000
133000
含交通影响评价、展示区规划、专家评审费等
商办方案设计
1152000
36000
售楼处方案设计
350000
地下方案设计
433000
78800
住宅施工图设计
2354000
BIM(含室外、地库、标准户型、大堂)、售楼处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拆改设计、绿色建筑自评估标识申领、抗震支架设计、专家评审费等
商办及配套施工图设计
1100000
41000
地下车库施工图设计
1200000
60100
室外总体,含综合管线设计
170000
89435
绿色二星建筑设计
440000
174000
基坑支护设计
150000
PC拆分
1740000
BIM
800000
人防施工图设计
635000
18700
含平站转换、人防标识标牌
14
供配电设计
252800
15
景观绿化设计
1146000
61440
含示范区景观、绿化、围墙、钢结构、专家评审费等
16
住宅室内及售楼处精装设计
1020000
1600
含非标准户型
17
住宅及商办公区精装设计
1580000
3500
18
技防、安防设计
380000
含方案评审专家费
19
幕墙、门窗、栏杆二次设计
540000
20
泛光照明设计
21
交通导视及标识标牌设计
160000
22
水土保持方案、检测
23
三网设计(含5G覆盖)
100000
合计
19500000
3.1.3评分标准:投标报价低于总价最高限价及各分项最高限价的为合格,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均作为无效标处理。
3.1.4若有效投标文件为5(含5家)家以下时,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3.1.5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分),投标报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1分,每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偏离率和分值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举例:
单位
报价(万元)
算术平均值A
评标基准价
增减%
报价得分
排名
单位1
1750
1669.50万元
4.82%
9.52
单位2
1708
2.31%
9.77
单位3
1640
-1.77%
9.65
单位4
1580
-5.36%
8.93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3.2综合素质(10分)
(1)企业资质(3分)
① 投标单位具有风景园林专项甲级资质的得1.5分;
② 投标单位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的得1.5分。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2) 项目组成员(3分)
① 每多提供一名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得0.5分,最多计1分;
② 每多提供一名一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得1分,最多计1分;
③ 每提供一名注册城乡规划师且具备高级职称的得0.5分,最多计1分;
注: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组成员缴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
(3)业绩(2分)
①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份合同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设计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单项设计合同总建筑面积在1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筑设计业绩,且在该项目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有一个得1分;
注:企业业绩、设计项目负责人可以提供同一个项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①设计合同、②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二者缺一不可。
设计合同若不体现项目特征、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姓名,则须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此业绩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任职期间承担过的。
(4)奖项(2分):
①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设计获得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建筑行业颁发的设计奖项荣誉。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计1分。
②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设计项目负责人获得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建筑行业颁发的设计奖项荣誉。提供一个得1分。(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获奖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并提供查询网址; “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https://chinanpo.mc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学) 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 奖励均无效。)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各投标人最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
(2)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7名(有效投标家数不足7家时按实际投标家数)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
(3)若最终得分相同以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若技术标得分仍相同,则由招标人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但不少于3名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各投标文件独立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经过讨论汇总后形成综合评审意见,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澄清和说明情况记录;
(5)无效投标判定情况说明;
(6)推荐中标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每个环节评审结果。
综合评审意见将整理成评标报告,提交给招标人。
五、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评标工作完成后的 3 日内,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3 日。
公示期间,异议或投诉成立,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后,招标人将继续进行定标,不再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补充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异议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不备竞争性,则重新招标。
六、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
1、 组建定标委员会:
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 组建监督小组:
招标人建立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小组由三人组成。
3、定标会议: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进入南通市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择优的原则,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七、确定中标人
1、中标候选人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将定标所需资料(技术标、商务标,正本 1 份,副本4份)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递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A座801室)。
2、递交的定标评审资料如下:
2.1技术标、商务标评审资料(必须与在 CA 系统上传的内容一致)
技术标:完整的投标方案文本一式五份、鸟瞰跟主要透视图的展板一套;
商务标:完整的投标资料一式五份。
注:投标人须自制定标评审资料的封面与目录,并将上述资料中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在封袋内提交,封袋上应标明项目名称、“技术标”、 “商务标”投标人名称、日期,且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如未按时递交或被发现技术标、商务标与在 CA 系统上传的内容不一致的,视作放弃本项目定标候选人资格。
3、定标方法:
3.1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
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4、定标标准:
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下列内容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投票决定。
定标(择优)因素
综合考虑商务标的评审资料
设计总体构思和总平面布置的合理性
设计成果的完整性、可落地性、技术标准的符合性、经济性
建筑造型是否富有现代气息,造型美观性评价
设计方案各项指标的安全、绿色、节能、环保的科学性、合理性
八、拟定中标人公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厉害关系人不得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相同异议或投诉。
九、发布中标人公告
拟定中标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后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布中标人公告。
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监督管理
联系方式0513-81195567,邮箱:ntkfqggb@163.com。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西裙楼5楼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守创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开发区宏兴路9号
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801室
联系人:
张先生
桑晖
电 话:
15162718698
18912268977
2023年 11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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