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阜宁桃花源生态旅游区民宿区策划、规划设计服务
金额
80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19/0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njsgc[2019]2号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公司阜宁桃花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建佳
标书截止时间2019/01/0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阜宁桃花源生态旅游区民宿区策划、规划设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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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桃花源生态旅游区民宿区策划、规划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FNJSGC[2019]2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桃花源生态旅游区民宿区策划、规划设计服务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桃花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部分内容专项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阜宁县桃花源生态经济区;
2.2
工程规模:桃花源生态旅游区位于县域西北边缘,境内黄河故道南部地区,距三县城区均20公里。其中,林果总面积达30000亩,有20多个树种,核心景区面积1000亩,景区年游客量约80万,主要来自桃花节观光,季节性明显。规划建设范围:毗邻桃花源景区,项目范围西至村庄现有道路,东至单港泵站,总面积约80亩。
2.3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成果并完成方案审查。
2.4
设计要求
2.4.1
明确民宿区发展定位,确定公建、居住、休闲、商业等各功能规模细化的业态配比,确定各个建筑的发展业态。在明确定位与业态的前提下,完善功能布局和功能配置。
2.4.2
民宿区详细规划达到国家规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的深度要求。建立合理适当的人、车交通系统,确定各级道路的走向、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合理配置交通路线及停车场布局。
2.4.3
结合现有的建筑、水域等自然条件组织生态和景观系统,创造完善的景观绿地体系。分析确定民宿区各个开敞空间、景观小品、植物配置等内容。
2.4.4
加强民宿区重点建筑的空间形态研究,明确建筑风貌与改造方式,在凸现特色的同时,保证建筑与整个民宿区的整体性、特色性和协调性。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为: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
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
类别和等级:具有注册规划师资格;
3.4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4.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4.1.1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4.1.2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5
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6
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的;
3.6.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设计质量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221.231.107.42)进行操作。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前需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请注意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咨询电话:0515-89793288)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月4日8:30至2019年1月8日17:00。售价为305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1.0万元;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 :80.00
万元
。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规划编制费用总额的30%,完成评审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后,再支付40%,提交报批成果后结清余额。
八、评标、定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定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采用定性评审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经济和商务标进行定性评价,向招标人推荐5名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定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并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中择优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
在 “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
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宁桃花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S329(东羊线) 地址:阜宁县城南帝景蓝湾5#楼204室
邮 编: 224400 邮编:224400
联 系 人: 陈主任 联 系 人:吴建佳
电 话: 13814324996 电 话:15961922020
2019
年1月4日
附: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定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采用定性评审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经济和商务标进行定性评价,向招标人推荐5名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定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并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中择优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
、初步评审
1.1
形式评审
1.1 .1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足额的投标保证金的;
1.1.2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1.3
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1.1.4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控制价的。
1.2 确定入围评标的投标人数量及方法
1.2.1
全部入围法: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均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2
、资格审查
2.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入围评标的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带二维码的印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章投标人公章)及复印件。
(2)投标人有效的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带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章投标人公章)及复印件。
(3)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有效的注册规划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8年11月(仅需1个月)下列人员:项目负责人和被授权人(可为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原件及复印件。
(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第(
5
)
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证件间主要信息应当一致(如果不一致,应当在投标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公章。
评标委员会首先应对投标人提供的资信标内的相关证明和证件原件与装袋清单目录进行核对,如果发现不一致的或缺失的,应在第一时间内启动澄清程序,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自己审核的资信标内原件是否与该装袋清单目录一致负责。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第二章第6.4条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第二章第6.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评审标准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作无效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
2.2
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2.3
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周期、质量及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的按无效标处理。
2.4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5
投标报价经评审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来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
、详细评审
3.1
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无效标的不能进入本阶段评审。
3.2
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的确定
:
初步评审、资格审查无明显无效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
3.3
技术性评审
(1)技术性评审采用合格制。技术标评审不合格的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2)技术标评审结论判为“不合格”仅限于投标文件出现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况,否则技术标评审结论为“合格”;
(3)评为“合格”的技术标评审报告,应指出该投标文件优点和存在的缺陷、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情况。
3.4
商务性评审
商务性评审内容包括企业资格、类似工程业绩、获奖情况、招标合同承诺条款等
(1)企业资格:重点评审投标人是否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有无被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的设计服务业绩(需提供该设计服务合同);
(3)获奖证书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设计获得市级(含)以上奖项的获奖证明材料,发证和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为准。
(4)招标文件合同承诺条款:对照合同承诺条款进行评审。
(5)能够体现投标人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直接关系到中标人标后能否良好履约因素的相关证明材料;
3.5
投标报价评审(经济标评审)
(1)经济标评审的内容和要求:
① 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如认定低于成本的,应详细说明事实、依据和理由;
② 报价组成是否存在不合理,如存在不合理应详细说明情况;
③ 是否存在需要注意的不平衡报价,如有不平衡报价应列出不平衡报价的子目,并说明理由。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投标文件出现违反计价规范等情形的,经济标评审等级为“不合格”,其他均应评定为合格。
三、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结果对各投标人的资格、技术、商务、经济和企业业绩、能力、实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并按照公平、合理、择优的原则向招标人推荐5名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不足5名的按实际投标人数推荐。
四、定标
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
本招标项目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招标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召开定标会。
1
、定标方法: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进行排名(规定单票最多排名数量 N,一般不超过 5 名),按名次得分(第一名 N 分,第二名 N-1 分,以此类推),按照累计分由大到小的顺序确定中标人。得分相同且影响中标人确定的,由定标委员会对同得分单位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2
、有关规定:
(1) 招标人在定标前认为需要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
(2) 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7人以上单数。 定标委员会应当由招标人从定标成员库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从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3) 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
(4) 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5) 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3
、定标原则:
(1)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择优与价格竞争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独立行使投票权。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2)招标人在择优时可重点考察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直接关系到中标人标后能否良好履约的因素。
(3) 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 资质高企业优于资质低企业;
② 营业额大企业优于营业额小企业;
③ 知名度高企业优于知名度低企业;
④ 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 难度较小的企业;
⑤ 履约评价好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企业;
⑥ 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企业;
⑦ 已有履约记录且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企业优先于没有履约企业;
⑧ 获得国家级荣誉多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企业;
⑨ 行业排名靠前企业优于行业排名落后较多企业。
定标委员在投票时优先进行“比优”,无法比优情况下可进行“比劣”。 招标人也可在定标前明确相关择优要素的优先顺序。
五、其它
1
、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或定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无效标处置。
3
、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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