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鉴此,我们发布补充说明一。本补充说明一与招标文件及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以本补充说明一为准。具体如下:
一、本工程原招标单位、建设单位、招标人为“泰顺县罗阳镇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一致更正为“泰顺县罗阳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如投标单位提供的招标单位、建设单位、招标人为“泰顺县罗阳镇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均予以认可。
二、招标文件中其它内容不变。
如有疑问请致电温州中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577-67566828。
泰顺县罗阳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