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高速公路2022年土地证办理及变更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石高速公路2022年土地证办理及变更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集团公司2022年预算,招标方案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核准(核准文号: 冀高招核字【2022】123号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黄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黄石高速公路2022年土地证办理及变更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黄石高速公路部分路段土地证办理及名称变更,主要包括地籍测绘、宗地图编制,地籍调查、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家庄藁城区、晋州市、辛集市、衡水深州市、武强县、沧州市运河区境内,面积约12021.09亩。本项目均为国有划拨土地。办理沧州市运河区沧州管理二所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使用权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藁城段、晋州段、辛集段、武强段国有土地证于2000年办理,深州段国有土地证2003年办理,土地使用证上登记的使用权人是各地市交通局,现需把使用权人变更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并办理不动产权证。辛集、武强服务区土地包含在已办理的土地证中,按集团要求分离出来,办理单独的不动产权证,使用权人为河北高速集团燕赵驿行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石家庄藁城区、晋州市、辛集市,衡水深州市、武强县,沧州市运河区。
建设规模:黄石高速公路土地证办理及变更约12021.09亩。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黄石高速公路2022年土地证办理及变更项目,包括地籍测绘、宗地图编制、地籍调查、不动产名称变更登记代理服务,中标单位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办理、变更不动产权证及相关服务。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2计划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2.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黄石高速公路2022年土地证办理及变更项目,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 不含事业单位)的,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9年7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7 月 5日 09:00 至 2022 年 7 月9日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招标文件列表中所有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1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hebeieb.com.cn)、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gs.com.cn)、河北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石黄分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黄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519号
联 系 人:王峥
电 话:0311-66726661
传 真:0311-66726661
招标代理: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B座17楼
联 系 人:张德祥、张光磊
电 话:0311-66726361、13229867006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3年内(2019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土地组卷业绩(包含主线和附属工程)。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近1年(2021年7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土地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土地项目合同被解除。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国土相关专业),近3年内(2019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土地组卷业绩(包含主线和附属工程)。 |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 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当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数量较多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项目负责人信息、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服务期;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 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 b.投标函签署的日期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与投标 截止时间同日或在其之前; c.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2.1 |
分值构成 |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实施方案:30分 主要人员: 15分 业 绩: 15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4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如果参与计算的投标人数量<6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最高值和最低值;如果6≤参与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如果参与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2个最高值和2个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当所有投标价都高于招标人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3.6.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核查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情形的(不含分公司,不含事业单位),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评标时还应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形的(均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保证上述全部截图的真实性,如发现核查结果不一致则视为相关截图弄虚作假。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处理结果同时报相应政府网站管理部门。 |
3.9.3 |
评标 结果 |
3.8.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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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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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技术建议书 |
30分 |
项目概况及对项目的理解 |
6分 |
科学合理5.2-6.0分 |
|
较为科学合理,得4.4-5.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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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得3.6-4.3分 |
||||||
工作程序 |
6分 |
内容齐全,阶段划分合理、正确,可实施性强,得5.2-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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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较齐全,阶段划分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4.4-5.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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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基本齐全,阶段划分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3.6-4.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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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保证 措施 |
6分 |
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5.2-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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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较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一般,得4.4-5.1分 |
||||||
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一般,可操作性差,得3.6-4.3分 |
||||||
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 |
6分 |
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5.2-6.0分 |
||||
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较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一般,得4.4-5.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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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一般,可操作性差,得3.6-4.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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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期服务方案和技术支持 体系 |
6分 |
方案合理,内容详细,体系完善,可行性强,得5.2-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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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较合理,内容较详细,体系合理,可行性较好,得4.4-5.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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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一般,内容欠详细,体系欠合理,可行性较差,得3.6-4.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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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主要人员 |
15分 |
主要人员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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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基础上,作为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2019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每独立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土地组卷业绩(包含主线和附属工程)加3分,最多加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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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评标价 |
40分 |
评标价 |
4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40;E1=0.8;E2=0.4;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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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其他因素 |
15分 |
业绩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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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内(2019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每增加1项高速公路土地组卷业绩(包含主线和附属工程)加3分,最多加6分。 |
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2、缺项则该项得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