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3-440310-04-01-489565
预算金额5330.27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单位: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工务署
代理单位:
预算金额:0
开标时间:2024-05-09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坪山区体育公园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2203-440310-04-01-489565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政府:100.0;国有:0.0;集体:0.0;私营:0.0;外资:0.0;其他:0.0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坪山区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设计)国际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2203-440310-04-01-489565001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标段:深圳市坪山区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设计)国际招标;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01-08 18:15 至 2024-05-09 16: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4-02-16 18: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4-02-18 18: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工务署
经办人:朱工
办公电话:1814856092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203-440310-04-01-489565001001
标段名称:深圳市坪山区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设计)国际招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日期:
招标部分估价:5330.2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招标内容为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红线外项目附属工程的全过程、全阶段、全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不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精装修等各相关专业设计)、多媒体宣传演示文件、绿色建筑咨询、施工图审查、施工配合及服务、后续的相关跟踪服务、竣工图编制、竣工测绘、设计阶段全专业BIM模型建立及应用,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详见《设计任务书》。
招标范围:建筑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服务;
竣工图编制;
施工图审查;
其他: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红线外项目附属工程的全过程、全阶段、全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不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精装修等各相关专业设计)、多媒体宣传演示文件、绿色建筑咨询、施工图审查、施工配合及服务、后续的相关跟踪服务、竣工图编制、竣工测绘、设计阶段全专业BIM模型建立及应用,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详见《设计任务书》。
主要投标成果:模型;展板;演示文件;
计划总投资:69927.82 万元
工程地址:项目选址位于碧岭街道,沙湖社区,锦龙大道与振碧路交汇处西北侧
评标方法:记名投票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不接受个人的报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联合体报名的,须至少一个成员单位满足以上资质要求。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工需满足各自对应的专业资质要求。
(2)境外投标申请人与境内投标申请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境内投标申请人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且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境外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国(或地区)相关商业注册登记信息证明,或提供所在国(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且须提供中文译本。
(3)联合体单位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其他设计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报名。
(4)联合体各方需签署具备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各个设计阶段中双方的分工划分方式和设计费用的分摊比例、分配方式等。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周期:无
投标补偿:共计400万元人民币(含税),具体为:
1.中标人将被授予本项目设计合同,不予补偿。
2.进入设计定标阶段而未最终中标的2个中标候选人,获得优秀奖,各补偿120万元人民币(含税)。
3.进入正式投标阶段,但未进入设计定标阶段的2个入围投标人,获得入围奖,各补偿80万元人民币(含税)。
4.落标补偿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投标报价)中,由中标人支付。
5.投标补偿包含但不限于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如资料费、设计费、成果制作、差旅费、税金等全部费用。无论结果如何,所有获得投标补偿的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方案和设计成果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并使用。
投标保证金:0 万元
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位于碧岭街道,沙湖社区,锦龙大道与振碧路交汇处西北侧,用地面积约13.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暂定20.9万平方米,其中,体育馆7万平方米,全民健身中心1.8万平方米,运动员公寓3.8万平方米,商业配套2万平方米,地下车库6.3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体育馆、羽毛球馆、游泳馆、运动员公寓、配套辅助用房等。
企业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不接受个人的报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联合体报名的,须至少一个成员单位满足以上资质要求。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工需满足各自对应的专业资质要求。
(2)境外投标申请人与境内投标申请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境内投标申请人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且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境外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国(或地区)相关商业注册登记信息证明,或提供所在国(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且须提供中文译本。
(3)联合体单位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其他设计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报名。
(4)联合体各方需签署具备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各个设计阶段中双方的分工划分方式和设计费用的分摊比例、分配方式等。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注: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该通知相关要求提供注册执业证书。
业绩要求:无
其他:无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无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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