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77.55万元
招标联系人罗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覃工0772-42238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27
公告正文

象州县背街小巷改造项目(一期)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2-05-27 16:32】 【 】 【字号

本招标项目 象州县背街小巷改造项目(一期)EPC(项目名称)工程已由 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象发改审批【202231 (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西象州华屹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由业主多渠道筹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象州县县城老城区的12条背街小巷及配套改造停车场,包括朝阳路一巷、朝阳路二巷、东井一巷、东井二巷、东井三巷、莲江二路一巷、县中路、温泉大道四巷、东街、南街、北街、刘家巷,公共停车场位于东井一巷西侧。

建设规模:本项目以精品类、达标类的建设标准,对象州县内的12条背街小巷进行整治改造提升工程,并配套改造一个公共停车场。背街小巷包括朝阳路一巷、朝阳路二巷、东井一巷、东井二巷、东井三巷、莲江二路一巷、县中路、温泉大道四巷、东街、南街、北街、刘家巷公共停车场为东井巷西侧停车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27486平方米,其中背街小巷用地25256.9平方米,公共停车场用地2229.1平方米,改造长度约为5085.4 米。

项目主要投资建设的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电力电信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亮化、绿化工程及停车场改造工程等其他必要的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工程及招商运营等。其中

1朝阳路一巷雨水工程改造新建雨水边沟383米、破损路面修复2011.6、弱电管线空中整治800m、补充壁装式室外路灯20个、标识系统7套、墙面彩绘393.3、入口形象构筑1个、补充垃圾分类设施9套、商业招牌138个、雨棚453

2东井一巷雨水工程改造新建雨水边沟365米、破损路面修复2078.5、弱电管线空中整治800米、壁式室外路灯28个、补充壁装式室外路灯28个、标识系统8套、墙面彩绘355.5 、入口形象构筑1个、补充垃圾分类设施8套、商业招牌17个。

3东井二巷雨水工程改造新建雨水边沟920米、破损路面修复4869.1 ,弱电管线空中整治2000米、壁装式室外路灯95个、标识系统8套、补充垃圾分类设施18套。

4东井三巷雨水工程改造新建雨水边沟508米)、损路面修复2988.5 ㎡、弱电管线空中整治1200米、壁装式室外路灯45个、标识系统10套、补充垃圾分类设施11套。

5莲江二路一巷雨污分流改造新建雨水边沟317米,新建污水管294米、破损路面修复1176.7 ㎡、弱电管线空中整治800米、壁装式室外路灯26个、标识系统5套、补充垃圾分类设施8套。

6县中路增加排水管网新建雨水边沟405米,新建污水管410 米、破损路面修复2169.7 ㎡、弱电管线空中整治600米、壁装式室外路灯3个、标识系统8套、补充垃圾分类设施9套。

7温泉大道四巷雨水工程改造新建雨水边沟773米)、破损路面修复1882.3㎡、弱电管线空中整治1800米、壁装式室外路灯45个、标识系统7套、补充垃圾分类设施14套。

8东街雨水工程改造新建雨水边沟240米、破损路面修复1459㎡、弱电管线空中整治498米、壁装式室外路灯18个、标识系统3套、补充垃圾分类设施6套。

9南街雨水工程改造新建雨水边沟302米)、破损路面修复1827.6㎡、弱电管线空中整治605米、壁装式室外路灯21个、标识系统4套、补充垃圾分类设施7套。

10北街雨水工程改造新建雨水边沟256米、破损路面修复1758.1㎡、弱电管线空中整治498米、壁装式室外路灯18个、标识系统2套、补充垃圾分类设施6套。

11刘家巷雨水工程改造新建雨水边沟250米)、破损路面修复966.6㎡、弱电管线空中整治500米、壁装式室外路灯18个、标识系统2套、补充垃圾分类设施5套。

12朝阳路二巷雨水工程改造新建雨水边沟422米、破损路面修复2069.2 ㎡、弱电管线空中整治1100米、壁装式室外路灯31 个、标识系统6套、补充垃圾分类设施10套。

13停车场道路硬化727.8㎡、机动车停车位67个、非机动车位14个、直流式快速充电桩室外型4个、交流式标准充电桩室外型4个、地面硬化230.3 ㎡、绿化工程239㎡、太阳能庭院灯9个、标识系统2套、垃圾桶3个、健身设施5套、树篦子7个、安防设施4套、自动车闸机2套、10kV电缆1000米、落地式配电箱1个。

本项目(□估算价☑概算价):19775562.70元,其中设计费用271700.00元,建安工程费用19503862.70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 150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象州县背街小巷改造项目(一期)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场地平整、土方工程、设备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2.3标段划分: 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 工程设计 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 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工程专业 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和 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 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 工程类相关 专业 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的 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 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27 10:00:00

2022 5 27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来宾)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6 27 10 00 分,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电子屏幕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详见合同。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 标 人: 广西象州华屹投资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伟鹏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及盖章) 有限公司(及盖章)

地 址:象州县象州镇金象路1号    地 址: 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

邮 编: 545800        邮 编: 546100

联 系 人: 罗工 联 系 人: 覃工

电 话:0772-6438658 电 话: 0772-4223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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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5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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