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X2024ZC00150C2 | ||
项目名称: | 上海市普陀区金鼎路384号、386号、392号、394号、396号抵债房产及相关权益整体联合转让 | ||
标的名称: |
上海市普陀区金鼎路384号、386号、392号、394号、396号抵债房产及相关权益整体联合转让(转让底价:5217.48889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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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08-01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08-08 | ||
延期处理方式: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 ||
项目简介: | 本次整体转让标的资产及权益:(1)南昌沃垚建实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占赢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市普陀区金鼎路384号、386号、392号、394号、396号非住宅房产,原房产证号分别为沪房地普字第(2010)第019246号、沪房地普字第(2010)第019252号、沪房地普字第(2010)第019249号、沪房地普字第(2010)第019247号、 沪房地普字第(2010)第022861号,面积共计4198.80㎡;(2)上述资产自转让方取得标的资产权属之日起,所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房屋占有使用费、房屋租金债权请求权等权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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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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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竞买须知】法院裁定抵债资产情况(面积及物理现状)可能与资产实际存在出入,受让方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受让方对标的资产已进行现场确认且充分了解,若法院裁定抵债资产情况(面积及物理现状)与实际存在差异的,受让方同意以资产现状交付。受让方对标的资产存在的权属、租赁、占用纠纷及其他因标的资产产生的所有纠纷完全了解且无异议。因标的资产存在的权属、租赁、占用纠纷、及其他因标的资产产生的所有纠纷,由受让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3.【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4.【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5.【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本信息披露事项与合同内容不一致的,应以签订合同具体内容为准。合同模板详见附件。 6.【交易税费】 (1)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所有国家规定的税费以及滞纳金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价款为转让方净得,转让方不承担除交易服务费、溢价分成和项目推介增值服务报酬费用以外其他任何费用。 (2)本次交易服务费包括协议交易服务费、溢价分成和项目推介增值服务报酬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3)交易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结算。 6.【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移交执行裁定书,转让方向受让方移交上述材料之日即为交付之日。 7.【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8.【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 工作日9:00-17:00。 |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s://www.jxggzyjy.cn/ 联系人:竞价策划中心万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1-88526621、0791-88521087 |
招标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海市普陀区金鼎路384号、386号、392号、394号、396号抵债房产及相关权益整体联合转让
金额
5217.4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2024zc00150c2
预算金额5217.4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万先生0791-8852662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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