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数字化蔬菜育种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建设监理单位采购公告
金额
182.8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5/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有关规定,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就数字化蔬菜育种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建设监理单位进行公开采购。
一、采购项目: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数字化蔬菜育种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建设监理单位
二、采购项目内容
1.服务范围和内容:对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数字化蔬菜育种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建设进行监理
2.采购项目最高限价:3.657万元。
如项目总投资额发生变化,结算金额将按照如下公式进行计算:
结算金额=中标金额/最高限价*项目总投资额*2%
3.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数字化蔬菜育种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3.1应用系统建设
3.1.1 育种信息化管理系统: 包括种质资源管理、库存管理、育种管理、品种测试管理等4个模块。
3.1.2物联网信息管理集成展示平台:包括物联网信息管理系统和物联网配套硬件。
3.1.3农事管理类:包含农事任务管理、农资管理和农资库存管理。
农情监测服务类:建设物联网集成系统,包含气象环境数据,土壤墒情数据,病虫数据,作物生长监测数据和视频数据的数据采集、在线查看、智能统计及移动应用。
3.1.4数据分析系统:资源数据统计分析和大屏数据展示
3.1.5 种质资源库管理:设备档案管理、环境监测管理、视频监控管理和库存管理
3.1.6移动APP端应用:包括育种信息化管理、物联网信息管理和种质资源管理
3.1.7展示中心大屏幕显示系统建设
3.1.8应用集成与接口建设
4 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数字化蔬菜育种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人民币182.85万元。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的可直接提交营业执照>,加盖报价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2.报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要求。
3.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4.报价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本项目拟派的团队人员具有人事或人力职称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或信息系统监理师至少一人,报价人须提供人员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以上人员在报价人单位缴交的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且须于采购结果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人员证书证明文件原件备查,提供无效或虚假材料者,采购人有权不予其签订合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报价人以上条件中有任何一条不满足,将被视为不具备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其他要求
1.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成交供应商须对本次项目建设的相关现状进行充分调研。
3.成交供应商须针对项目现状以及存在问题进行项目的需求分析工作。
4.成交供应商须遵循国家、省、市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和监理的标准和规范,依据项目建设合同和用户需求,采用先进、科学、合理的适合本项目特点的项目管理技巧和手段,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进行全程监理。对项目的各个阶段及各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的管理与协调;对项目的质量、进度、支付和变更等进行全面的控制;对项目建设方案的执行、项目建设文件资料等进行审核和管理。
5.监理单位须配合采购人做好本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6.报价一览表格式如下: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货币单位: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响应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五、成交方式:最低价中标法。
六、付款方式:
(1)自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的监理费的30%。
(2)工程终验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监理费。
以上付款均根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发票,采购人经正常财政请款程序到款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七、报价时间
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从2023年5月31日8:30至6月2日16:00点(北京时间)。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6月2日下午16:00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一式三份)送至闽侯县南通镇银安村招盛127号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成交人确定及合同签订
(一)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报价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本次采购结果将在福州市农业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成交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告知成交人。
(三)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
地址: 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招盛127号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2楼
联系人:郑学立
联系电话:0591-22211212
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
2023年5月31日
一、采购项目: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数字化蔬菜育种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建设监理单位
二、采购项目内容
1.服务范围和内容:对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数字化蔬菜育种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建设进行监理
2.采购项目最高限价:3.657万元。
如项目总投资额发生变化,结算金额将按照如下公式进行计算:
结算金额=中标金额/最高限价*项目总投资额*2%
3.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数字化蔬菜育种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3.1应用系统建设
3.1.1 育种信息化管理系统: 包括种质资源管理、库存管理、育种管理、品种测试管理等4个模块。
3.1.2物联网信息管理集成展示平台:包括物联网信息管理系统和物联网配套硬件。
3.1.3农事管理类:包含农事任务管理、农资管理和农资库存管理。
农情监测服务类:建设物联网集成系统,包含气象环境数据,土壤墒情数据,病虫数据,作物生长监测数据和视频数据的数据采集、在线查看、智能统计及移动应用。
3.1.4数据分析系统:资源数据统计分析和大屏数据展示
3.1.5 种质资源库管理:设备档案管理、环境监测管理、视频监控管理和库存管理
3.1.6移动APP端应用:包括育种信息化管理、物联网信息管理和种质资源管理
3.1.7展示中心大屏幕显示系统建设
3.1.8应用集成与接口建设
4 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数字化蔬菜育种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人民币182.85万元。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的可直接提交营业执照>,加盖报价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2.报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要求。
3.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4.报价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本项目拟派的团队人员具有人事或人力职称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或信息系统监理师至少一人,报价人须提供人员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以上人员在报价人单位缴交的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且须于采购结果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人员证书证明文件原件备查,提供无效或虚假材料者,采购人有权不予其签订合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报价人以上条件中有任何一条不满足,将被视为不具备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其他要求
1.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成交供应商须对本次项目建设的相关现状进行充分调研。
3.成交供应商须针对项目现状以及存在问题进行项目的需求分析工作。
4.成交供应商须遵循国家、省、市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和监理的标准和规范,依据项目建设合同和用户需求,采用先进、科学、合理的适合本项目特点的项目管理技巧和手段,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进行全程监理。对项目的各个阶段及各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的管理与协调;对项目的质量、进度、支付和变更等进行全面的控制;对项目建设方案的执行、项目建设文件资料等进行审核和管理。
5.监理单位须配合采购人做好本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6.报价一览表格式如下: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货币单位: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总报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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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响应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五、成交方式:最低价中标法。
六、付款方式:
(1)自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的监理费的30%。
(2)工程终验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监理费。
以上付款均根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发票,采购人经正常财政请款程序到款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七、报价时间
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从2023年5月31日8:30至6月2日16:00点(北京时间)。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6月2日下午16:00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一式三份)送至闽侯县南通镇银安村招盛127号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成交人确定及合同签订
(一)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报价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本次采购结果将在福州市农业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成交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告知成交人。
(三)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
地址: 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招盛127号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2楼
联系人:郑学立
联系电话:0591-22211212
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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