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忻城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韦飞宇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公安政治工作服务保障公安工作现代化行动计划(2024-2027年)》和《广西公安政治工作服务保障公安工作现代化行动方案(2024-2027年)推进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为基层所队配备体外自动除颤仪(AED)工作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向社会公开竞选有相关资质单位,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参加竞选的单位按时送交有关材料到我局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忻城县公安局除颤仪(AED)+18台存储柜(立柜)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数量:18台除颤仪(AED)+18台存储柜(立柜)
3.产品参数:Amoul 安保 半自动体外除颤仪i9e
一、物理功能
1.▲整机重量(含电池)≤2.1kg。
2.设备具备高便携性,有便携把手。
3.主机有机盖保护装置,电极片具有收纳仓。
4.主机使用期限≥10年。
5.电子产品环保使用年限≥20年。
6.★产品防尘防水级别≥IP65。
7.★支持直升机和固定翼飞机环境使用,产品符合RTCA/DO-160G,Section21的适航相关电磁兼容条款。
8.设备能够适应各种恶劣气候环境,工作温度:-25℃~ 60℃,0%~95%(无冷凝),大气压力:50kPa~ 110kPa。
9.存储温度:-30℃~70℃,0%~95%(无冷凝),大气压力:50kPa~ 110kPa。
二、操作显示
1.采用开盖即开机方式,为避免误操作,主机操作面板上按键≤3个。
2.主机具有成人和儿童模式,可以通过病人类型一键切换按钮进行成人/儿童切换。
3.★屏幕尺寸≥7英寸TFT彩色显示屏,分辨率不小于800×480像素,支持动画指导用户执行急救操作。
4.屏幕可显示操作步骤提示画面、按压提示次数、病人类型、电击次数、急救累计时长、CPR计时、网络类型、电池电量、病人的ECG心电波形图
5.▲语言可以一键切换,支持≥4种以上不同国家的语言。
6.为适应急救现场嘈杂环境下使用,设备能够根据环境噪音强度自动调节语音播放音量。
7.为适应强光环境下使用,设备能够根据环境光强度自动调节屏幕显示亮度。
8.CPR按压模式30:2和仅按压模式可调,按压速率100、110、120可调。
9.提供语音指导提示,指导操作人员按照 AHA/ERC 推荐的频率对病人实施胸部按压并进行通气。
三、设备性能
1.★采用双相波技术,成人除颤最大能量可达360J,儿童除颤最大能量可达100J,能量可自动递增,首次除颤没有消除室颤时,第二次或后续电击使用更高级别能量。
2.开机到200J放电准备就绪用时<7s,
3.开始AED分析到200J放电准备就绪时间<5s,
4.除颤后恢复时间<2s。
5.电池使用年限≥7年,电池容量≥4500mAh。
6.▲在适合条件下,工作时间≥12小时,可提供≥200次360J除颤或400次150J除颤。
7.首次出现电池电量低报警时,主机至少还可以持续工作30分钟或至少提供10次200J的电击。
8.单副电极片有效期≧36个月。
9.电极片失效日期到期前3个月,设备会发送提醒信息,用户可通过显示屏界面、Web端查看到相关信息数据。
10.主机上有电极片粘贴位置动画提示。
四、设备自检与巡检
1.设备每天、每周、每月都会进行自检。
2.插入电池后主机会进行检测,主要包括以下检测项:按键测试、高压充放电、能量内部释放电池电量、通讯情况等。
3.▲方便工作人员线下巡检,主机具有三种不同颜色的指示灯指示设备不同状态,在不开机不开盖的情况下能够识别设备状态。
4.▲为减少电池的损耗和线下巡检的工作量,不开机不开盖的情况就能查看电池电量,主机外壳具有电量显示屏,能够快速识别设备电量。
5.主机具有电极片查看窗,方便随时查看电极片的使用效期。
五、数据传输和存储
1.▲数据存储内存容量≥10G,可存储≥1500条事件记录,或≥2000份自检报告。
2.▲为方便记录患者施救信息,可记录≥8h ECG波形记录,且同时能保存至少≥8h心肺复苏数据。
3.具备录音功能,可保存≥70分钟抢救现场录音。
4.设备支持USB接口,可通过外部USB闪存设备导出抢救记录数据。
5.设备配置了蜂窝移动模块和Wi-Fi模块,可通过蜂窝移动网络和Wi-Fi网络接入设备管理系统。
二、项目选取方式
本项目竞选方式采取按单位资质、设备性能、服务质量及价格择优等条件综合选取。
三、竞标文件资料要求如下
1.单位资质证书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近两年业绩材料等。
2.竞选报价材料,并盖上竞标单位公章。
3.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法人)证明文件。
4.以上材料必须要密封,并在密封袋口处盖上竞选投标单位公章,以及在密封袋面上写联系人、联系电话。
5.竞选投标报价应包含货物、运输、人工及税金等所需费用。
四、竞选投标文件的递交
1.竞标文件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提交相关材料到忻城县城关镇城南新区兴盛路公安局业务大楼803办公室,联系人:韦飞宇,联系电话:0772-5520116。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不予受理。
忻城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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