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宁县2023年滨河大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秦宏(招)字(2023)第1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联系人马志国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秦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燕1779517538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6
公告正文
永宁县 2023 年滨河大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秦宏(招)字(2023)第 16)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永宁县 2023 年滨河大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00 万元,招标人为永宁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补充完善滨河大道沿线安全生命防护设施,新建单柱式标志 6 块、道口标柱 34 个、示警桩 238 个、桥梁信息公式牌 6 块、路侧波形粱护栏 4546m、桥头波形粱护栏 280m 等,更换 88 块附着式标志牌版面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宁县 2023 年滨河大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永宁县 2023 年滨河大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资格条 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
财务能力
1、投标人提供(2020 年、2021 年、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无亏损;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影印。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企业业绩
1.要求投标人自 2020 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为准)至少成功完成 1 个类 似项目业绩;并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
2.企业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 认可。如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资格,其中标无效,并报送交通主管部门。
企业信誉
1、投标人未受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
2、标资格(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部省两 级互联互通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未在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或查询 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但已由处罚机关出具了已不再拖欠农民工资证明书的。
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近 3 年(指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以竣工日期为 准) 至少担任过 1 个道路建设改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或建设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2、项目总工:近 3 年(指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以竣工日期为 准) 至少担任过 1 个道路建设改建项目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或建 设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 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 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9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9 月 25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9 月 19 日至 2023 年 09 月 25 日(法定公
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扫描成 PDF 格式(邮件名称 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委托人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 125714861@qq.com 邮箱进行登记,登记成功后,免费发放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宁夏秦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 B 座办 公楼 21 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9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宁夏秦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 B 座办 公楼 21 楼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 2023 年滨河大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程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 审服(批)发〔2023〕86 号文件(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宁县 2023 年滨河大道安全隐 患专项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2023 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 安排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支出预算资金及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永宁县交 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永宁县 2023 年滨河大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程
2.2 工程地点:永宁县滨河大道
2.3 工程概况:
项目主要内容为补充完善滨河大道沿线安全生命防护设施,新建单柱式标志 6 块、道口标柱 34 个、示警桩 238 个、桥梁信息公式牌 6 块、路侧波形粱护栏 4546m、桥头波形粱护栏 280m 等,更换 88 块附着式标志牌版面等。
2.4 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内容为准 2.5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
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
财务
能力 1、投标人提供(2020 年、2021 年、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无亏损;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影印。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企业
业绩 1、要求投标人自 2020 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为准)至少成功完成 1 个类似项目业绩;并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
2、企业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省级交通运输主 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 予认可。如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资格,其中标无效,并报送交通主管部门。
企业
信誉 1、投标人未受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 2、标资格(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部省两 级互联互通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未在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或查询
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但已由处罚机关出具了已不再拖欠农民工资证明书的。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近 3 年(指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以 竣工日期为准) 至少担任过 1 个道路建设改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并具有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或建设部 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2、项目总工:近 3 年(指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以竣工日期为 准) 至少担任过 1 个道路建设改建项目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或建 设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 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 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 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宁夏”网站(http://www.nx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5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9 月 19 日至 2023 年 09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人营 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扫描成 PDF 格式(邮件名称为:项目名 称+公司名称+委托人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 125714861@qq.com 邮箱进行登记,登记成功后,免费发放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
5.2 地点:宁夏秦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 B 座办公楼 21 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秦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永宁县杨和街与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 B 座办 南桥路交汇处附近北 公楼 21 楼 2104 室
邮政编码:750100 邮政编码:750000
联系人:马志国 联系人:李燕
电 话:0951-8023768 电 话:1779510350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宁夏秦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 09 月 18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银川市永宁县杨和街
联 系 人:马志国
电 话:0951-8023768
电子邮件:12571486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秦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 B 座 2104 室 联 系 人: 李燕
电 话: 17795175380
电子邮件: nxqinhong@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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