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工程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四标段);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三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40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12022211080001
预算金额40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斌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美蓉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16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2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1202221108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工程

已由

泰州市海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海发改发[2020]20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三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陵区行政区域范围内

2.2 建设规模: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工程。回购泰州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扩建40000m/d,新建二期规模为40000m/d 的污水处理工程,占地约5.63公顷,其中预留1.93公顷,其中一期提标将现状的“A2/0+深度处理(砂滤)”改造为“Bardenpho-MBBR+深度处理(中间提升泵房+高效沉淀+砂滤)”,二期新建工程采用“改良型 A2/0+深度处理(中间提升泵房+高效沉淀+深床滤池)”工艺,二期工程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准 IV 类标准(CODCr、NH3-N、TP分别达到30mg/L、1.5mg/L、0.3mg/L,其余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配套污泥处置工程。新建泰州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配套污泥处置工程,项目占地 8.78 亩,建设储料、干化、热解厂房和封闭污泥堆放区等,建筑面积约 1000m2,日处理污 泥 60T。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建设管网在线监测及智慧平台,建设面积约 3000m2。污水管网完善工程:1、海陵区西南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沿江州南路建设管长约 2.33km的 DN500-d800 污水主管,在道路两侧预留污水支管;江州南路建设规模为 10000m/d的污水提升泵站一座;敷设DN400-DN600污水支管约17.93km;2、站前路污水管网工程(西起长江大道,东至泰红路新建全长为 12.414Km,管径为 DN500-DN800 的污水管网。新建φ1000砼检查井237个、φ1250 砼污水检查井 12 个);3、罡杨镇政府一麒麟湾污水主管接通工程(新建管道 3929m,污水提升装置1座、污水提升装置1 座、围挡200米、拉森钢板钢 150 米、水泥路面恢复1200 平方、沥青路面恢复200 平方、绿化破除及恢复 1 万平方);4、龙溪工业园污水接管工程(新建一座规模 60m/d 的污水提升泵站;新建管材为PE、长度约2.5km的 DN100污水管。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工期

3212022211080001-BE-003

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三标段)

市政工程 管网、污水处理厂施工全过程和保修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和全面的组织协调,履行监理安全责任。工程估算价约40000万元。

425.00

1095天

3212022211080001-BE-004

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四标段)

市政工程 城东、京泰街道范围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污水处理、智慧检测施工全过程和保修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和全面的组织协调,履行监理安全责任。工程估算价约40000万元。

425.00

1095天

2.4 付款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结算金额按实际工程量为准,完成工程量的 50%时,付至合同价的 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监理人报送完整的监理资料后付至合同价的 70%,竣工结算核对且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监理费双方确认实际结算价的 97%,余款于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综合资质]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在监情况

①未在泰州市外的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②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③?无在监工程

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有一个在监

指在泰州市(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港区)、海陵区、姜堰区)不超过一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也不得在全过程服务、造价咨询、项目管理、工程施工等项目任职。(注:总监是变更后参加投标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并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有两个在监

指在泰州市不超过两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3.3.2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25月- 2022 10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完成过单项监理合同日处理量1万吨/日(含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有效期自20191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投标人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以同时是投标项目总监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业绩。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有效期自 / /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1(1)、3.3.1(2)、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111000 分 至 20221116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112190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税务桥西街21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王斌

电 话:0523-80198232

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国际汽车城9栋三楼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王美蓉

电 话:0523-86312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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