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普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广告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4.6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4-1380269
预算金额4.68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0663-217763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普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普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广告服务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380269 (三)预算金额:46,87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控制单 价 (元)计 量 单 位
1广告形式:实体宣传物品 制作时长:15个日历天 服务内容:医院一楼大门“普宁市妇幼保健院“招牌 发光字项目“普宁市妇幼保健 院”LED内发光字,吸 塑加厚不锈钢,LED 内发光大 字,100*100cm82,580
2广告形式:实体宣传物品 制作时长:15个日历天 服务内容:医院一楼大门“普宁市妇幼保健院“招牌 发光字项目“普宁市妇幼保健 院”LED内发光字背 架,采用加厚不锈钢 型材焊制成独立立式 支撑架,120*80cm81,260
3广告形式:实体宣传物品 制作时长:15个日历天 服务内容:医院一楼大门“普宁市妇幼保健院“招牌 发光字项目亮化布线材料、辅 料,4平方电线,电 源、时控器、交流 器、玻璃胶等14,800
4广告形式:实体宣传物品 制作时长:15个日历天 服务内容:医院一楼大门“普宁市妇幼保健院“招牌 发光字项目运输、搬运、安装、 调试人工费,运输(工时*2)、搬运(工时*2)、安装(工时*8)、调试(工时*2)14,350
5广告形式:实体宣传物品 制作时长:15个日历天 服务内容:医院一楼大门“普宁市妇幼保健院“招牌 发光字项目安全防护,临时安全 防护栏8个及防护员(工时*4)13,000
6广告形式:实体宣传物品 制作时长:15个日历天 服务内容:医院一楼大门“普宁市妇幼保健院“招牌 发光字项目“普宁市妇幼保健计划 服务中心”LED内发光 字、不锈钢整体背架 拆除,发光字13个及 整体背架拆除,清 理,搬运14,000
商务需求
编号需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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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供货要求:货物为本次采购前原制造商制造的非淘汰类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 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 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应附关键产品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 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产品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 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2、价格要求:价格应包括设计、制作、运输、安 装、调试、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保期(服务期): (1)质保修期≥一年,保修期内,出现故障,须派出技术工程师到达现场处理故 障,并承担一切费用; (2)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 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5、验收要求:交付验收标准依 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 和响应承诺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6、售后服务: (1)①按厂家承诺进行;②免 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合格。须派出有相应资格的技术工程师到现场负责设备安装调试,直至正常使 用;③提供免费培训计划,直至操作人员正常使用。 (2)对甲方发出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 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乙方须免费提供备用设备给 与甲方临时使用。 7、乙方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项目竣工验收移交甲方之 前,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安全隐患、安全责任、安全事故及其人身财产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12月17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5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杨先生 0663-2177633 采购单位:普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7日-第2页- -第3页- -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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