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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拍卖通辽通亚铝产业有限公司部分破产财产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范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拍卖通辽通亚铝产业有限公司部分破产财产的公告

【信息时间:2023-04-26】【字号 大 中 小】【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拍卖通辽通亚铝产业有限公司部分破产财产的

公 告

通辽通亚铝产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3年54日10时至2023年5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监督单位: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网址:www.rmfysszc.gov.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本《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除因本次标的物的转让需由通辽通亚铝产业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的增值税及附加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外,本次拍卖标的物在交付、拆除、装卸、运输等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交付时的现场存在的数量和实际状况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物概述

拍卖标的位于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工业园区东区通辽通亚铝产业有限公司厂区系《资产评估报告》中的下列十项破产财产(注:均无房屋所有权证,且不含坐落土地使用权)

(一)厂区内沥青路1431

(二)厂区内水泥硬化地面26656

(三)厂区北门外水泥硬化地面3401

(四)氧化车间北侧彩钢外立面(彩钢板材质)986

(五)氧化车间外办公室(钢结构材质)262

(六)集装箱办公室(钢结构材质)664

(七)监控杆9根;

(八)厂区北侧网围栏(浸塑材质)103m;

(九)电动门1套;

(十)厂区北侧门卫(钢结构材质)73

以上(一)至(十)项评估价值877,985.00元。

起拍价:359,622.66元,保证金:7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人民币。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422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范先生,电话18304880770)。

三、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

拍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节假日除外),管理人不组织统一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现场看样。

公告所列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次拍卖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举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竞买人账户。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竞买人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指定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拍卖风险及由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拍卖方式、拍卖延时、流程

1.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拍卖期为24小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3.账号注册、竞买报名、交纳保证金、竞拍出价方式等相关事宜,详见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帮助中心(网址:https://www.rmfysszc.gov.cn/helpcenter.html)

六、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2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其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瑕疵情况告知

1、本次拍卖标的物因均无房屋所有权证,其坐落的土地使用权亦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故无法办理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且买受人买受后能否利用需要自行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2、如买受人不能与土地使用权人就标的物的利用达成一致性意见,须按土地使用权人的要求拆除并搬离拍卖标的物所占用的土地。

3、拍卖标的还可能存在其他瑕疵,请竞买人自行进行调查和判断。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 除因本次标的物的转让需由通辽通亚铝产业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的增值税及附加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外,本次拍卖标的物在交付、拆除、装卸、运输等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拍卖标的物交付后涉及的相关拆除、搬运、运输等义务及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标的通过网络竞价系统竞价流程成交的,竞买人即应按照规则向平台支付服务费,包含系统成交后发生竞拍不买、成交不卖的交易。

服务费: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单个标的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人民币:伍拾万圆整)。其中:系统成交价=起拍价+溢价。服务费缴费方式:线上支付,标的物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货款转至管理人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服务费订单的支付)。服务费缴纳期限:服务费的缴纳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的7天内,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平台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服务费后,如需索取发票的,可联系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开具,联系电话:023-63088881转1。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 竞买人应在竞价程序结束前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在线报名,并将保证金缴纳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的账户。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1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自动退还至原缴款账户(实际退还时间以系统为准)。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服务费以后的1个工作日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并汇款到管理人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营业部;户名:通辽通亚铝产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595010100100157410。

4.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rmfysszc.gov.cn/helpcenter.html#entered_10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工作地点(地址:赤峰市红山区金石矿业广场A座6层614室)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后15日内,管理人向买受人交付财产。买受人未及时受领财产的,自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受领财产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以交付时的现场存在的数量和实际状况为准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实地看样,自行向相关部门调查了解,并自行鉴定或鉴别拍卖标的的质量。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新旧程度及能否利用和使用,均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标的物因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导致买受人无法有效利用和使用的,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不调整成交价格。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应认真考虑,成熟竞价。竞买人应为自己每次出价负法律和经济责任,且出价后无法反悔。

4.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视为同意本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包含的拍卖规则,不得以未签署拍卖规则为反悔的理由。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会择期另行举行。

5.参照通中法发【2021】70号《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在该标的公告中生成相应《网络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通辽通亚铝产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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