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第TJ04标项目经理部结果公示
金额
280.67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cc-16j-3gs-ylqgs-202411-02
预算金额280.67万元
招标联系人-18652570600
中标公司松阳县启梦者贸易有限公司280.6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第TJ04标项目经理部

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CRCC-16J-3GS-YLQGS-202411-02

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第TJ04标项目经理部物资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物资名称

包件号

投标人

中标金额

排名顺序


钢筋混凝土管

YLQGS-YZG

松阳县启梦者贸易有限公司

2806750.00

1


松阳县君龙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2992500.00

2


河南荟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3213750.00

3


公示期从2024年122日至2024年124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公示单位书面举报。举报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举报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举报人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时生效。

公示期满后,拟中标人需要向招标人(具体账户信息请联系项目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最高不超过三十万元,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合同有效期之后90天,合同有效期由招标人确定。合同履行完毕,在合同双方无任何经济和法律纠纷的情况下,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双方存在经济和法律纠纷时,待纠纷处置完毕,顺延履约保证金担保期限;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拟中标人擅自停止供应、要求上调价格或者发生货物质量事故等情况,保证金不再退还。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汇款。拟中标人请在规定时间内把履约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资金账户信息请联系项目招标人获取。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时间为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规定时间内没有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放弃中标,按照对应包件的拟中标人排名顺序,拟中标人由该包件的其他投标人替代。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前,请电话咨询履约保证金联系人,确认公示期结束后是否有排名变化,再办理履约保证金事宜;预先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能免除有效投诉对中标结果的更改。

履约保证金联系人:请联系项目招标人咨询电话18652570600

                                         

 

 

 

 

                                        202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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