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区级教科研工作_区域学情诊断及质量分析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ggzyjy.bda.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7-10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KQCG_23_0741
项目名称:区级教科研工作_区域学情诊断及质量分析服务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区级教科研工作_区域学情诊断及质量分析服务 | 300 | 1项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四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中关于开展全面教育质量观指导下的教学与评价,推进学生、学校、区域等领域评价改革的有关要求,经开区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学情诊断和质量分析服务,通过区域学情诊断、追踪和质量分析,精准把握学生学情,形成宏观整体分析和微观精准分析,为各校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并用于指导教学与评价改革。以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为中心,促进区域教育工作者分析、综合评价和创造等高阶思维的发展,加快组建区域命题审题小组,开展诊断评价工具研制等工作,为教师提供多种教学方式选择的同时,提高师生参与课堂的广度与深度,打造深度课堂,深化教学改革,从而提升整体的课堂教学质量。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并验收结束,但原则上各项工作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实施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6-19 至 2023-06-26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ggzyjy.bda.gov.cn)
方式:
(1)新用户注册: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http://ggzyjy.bda.gov.cn/),选择【系统入口】——点击“政府采购登录入口”——【新用户注册】栏目,进行新用户注册。
(2)下载采购文件: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ggzyjy.bda.gov.cn),选择【系统入口】——点击“政府采购登录入口” ——点击“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标书下载情况】——【采购公告】——选择项目名称——点击【下载】。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7-1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亦城国际中心A座9层开标室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1.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1.5《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6《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1.7《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
1.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9《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1.10《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741号)
1.11《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2163号)
1.12《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
1.1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728号)。
2.本项目为纸质标项目,如有参加意向的潜在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2.1新用户注册
请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ggzyjy.bda.gov.cn查阅网页“下载中心”—“文件下载”—“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电子标工作指引(含电子标CA数字证书申请)”,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新用户注册。纸质标项目须使用CA证书与企业注册账号进行绑定,使用账号及密码注册的潜在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后,需尽快按照提示绑定CA并使用CA登录,以免影响日后系统的正常使用。
2.2投标文件制作及递交
本项目采用纸质标。潜在投标人须在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后按照采购文件内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现场递交。
2.3系统注册、项目关注、下载文件等相关事宜请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ggzyjy.bda.gov.cn查阅网页“服务指南”—“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技术支持”进行技术咨询。
3.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社会事业局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朝林大厦
联系方式:陈沫,010-678814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枣园路19号1幢503室
联系方式:何江敏,13381374066、010-692481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江敏
电 话: 13381374066、010-6924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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