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现场目视化”建设项目
金额
94.87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5/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4.87万元
招标联系人边锦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现场目视化”建设项目
项目概括:
1.1项目名称: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现场目视化”建设项目。
1.2项目概况:为了进一步提高化工集团现场标准化管理,以安全信息、环境因素、现场目视化、标准化作业程序及岗位职责等为主要内容,全方位夯实基础工作,对化工集团生产现场等区域的现场目视化管理进行统一,形成现场目视化管理标准手册,增强生产现场环境的规范性、指导性、安全性,并通过数显电子标识、RFID感应标识、立体投影标识、语音标识、二维码扫描、立体场景教育等技术,打造数字化场景,建设生产安全管理创新示范基地。 不断提升基层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益化水平。
1.3采购范围: 对化工集团生产现场等区域的现场目视化管理进行统一,形成现场目视化管理标准手册,增强生产现场环境的规范性、指导性、安全性,并通过数显电子标识、RFID感应标识、立体投影标识、语音标识、二维码扫描、立体场景教育等技术,打造数字化场景,建设生产安全管理创新示范基地。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 。
1.5服务地点:化工集团礼泉生产基地。
1.6选商控制金额:94.8785万元(含税)
1.7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单位: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
服务
项目分类:
其他
供应商资格要求:
2.2资质要求:“三商”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3业绩要求:“三商”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及发票查验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当月开具的发票不予认可)
2.4财务要求:“三商”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公司盖章,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其他组织如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三商”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2.5信誉要求:
2.5.1“三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非招标采购(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截图、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截图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截图,事业单位等无查询信息的单位附查询不到界面的截图);
2.5.2投标人(“三商”)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谈判响应。①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三商”)失信分以开标(谈判)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三商”)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2.6“三商”未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清退市场,未被暂停或取消选商资格,无其他不能履约的情形。
2.7其他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采购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三商”,请于2024年5月18日8时00分至2024年5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qytzbzx.com:880/purchase)”,在“公开谈判”中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谈判采购文件。如未在“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三商”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操作手册详见附件一)。
3.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三商”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因谈判“三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过程中出现问题,标书费将不予退还,应自负其责。
3.3如本项目因报名不足、流标等原因需要再次组织谈判,所有潜在“三商”在谈判公告发布后应重新履行报名、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文件递交等谈判的全部流程。再次组织谈判的项目发布的谈判公告的项目名称后面一般会带“(二次)”、“(三次)”等后缀。
3.4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需在“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个人中心”-“发票抬头”填写,在“个人中心”-“发票管理”查看下载。领取(更换)发票咨询电话:029-68320563。
3.5如遇到标书费重复支付或误扣款,请及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项目联系人:
边锦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1827315326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刘俊才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68320522
公告附件:
2024-HG-F024公告附件_1715938327168.doc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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