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庐江县申山安置点、附城安置房建筑智能化系统采购及安装 | ||
项目法人: | 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项目地址: | 庐江县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附城安置房建设项目立项的复函、关于申山安置点安置房项目立项的复函 | 项目审批单位: |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安徽谦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11-11 16:33:33 |
庐江县申山安置点、附城安置房建筑智能化系统采购及安装
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申山安置点、附城安置房建筑智能化系统采购及安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关于申山安置点安置房项目立项复函庐发项(2015)82号、关于附城安置房建设项目立项的复函庐发项(2013)513号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2021ANNAZ00575
1.4 招标人: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财政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申山安置点、附城安置房建筑智能化系统采购及安装
2.2 招标项目编号: 2021ANNAZ00575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ANNAZ00575
2.5 建设地点:庐江县
2.6 建设规模:包括综合布线系统、三网共建系统、智慧平安小区、可视对讲、消防弱电、公共广播系统、机房工程、综合管路、视频监控、出入口管理系统等。详见图纸设计及货物清单。
2.7 合同估算价:1796万元
2.8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1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智能化项目施工或采购安装业绩。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27日。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0551-68110066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日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2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庐江县重点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庐江县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马工
电 话:15720517894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谦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朱墩加油站向南150米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盛工
电 话:0551-87321622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68110066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8110066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县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 话:0551-87377717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关于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313/4b8fb52a-ff3f-4699-8441-72792d5ca67a.htm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开户行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账号:1302071038001822037
开户行地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开户行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账号: 34001777309052502004-25976
开户行地址:建设银行庐江黄山路支行
开户行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账号:934003010018048899006819
开户行地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县支行
开户行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账号:184239289938
开户行地址:中国银行庐江支行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申山安置点、附城安置房建筑智能化系统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2021ANNAZ00575
原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3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申山安置点、附城安置房建筑智能化系统采购及安装变更
招标项目编号:2021ANNAZ00575
各投标人:
庐江县申山安置点、附城安置房建筑智能化系统采购及安装变更如下:
1、原: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智能化项目施工或采购安装业绩。
现变更为: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智能化项目施工或采购安装业绩。
2、原:投标人须知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
现变更为: 投标人须知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20日
3、 原: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R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R银行转账 R银行电汇 R银行保函 R担保机构担保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递交要求:
(1)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
①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②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转出保证金的账户
与投标人在电子服务系统交易主体信息库登记的基本账户不一
致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单
位名称、基本账户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更新交易主体信息库中资
料。
③转入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所示。
④投标保证金按招标公告开户行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费,收款
人名称及地址如下。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收款人账号:(详见招标公告)
收款人地址:中国农业银行庐江县支行营业部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人账号:(详见招标公告)
收款人地址:中国银行庐江支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人账号:(详见招标公告)
收款人地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
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人账号:(详见招标公告)
收款人地址: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人账号:(详见招标公告)
收款人地址:建设银行庐江黄山路支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收款人账号:(详见招标公告)
收款人地址:安徽庐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人账号:(详见招标公告)
收款人地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县支行
⑤汇款用途: 项目投标保证金。
(2)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
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
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例如:某银行在合肥行政区
域有分支机构,则该银行总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
行)出具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银行保函均予以认可。中标候
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银行保函原
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
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提交内容不一致或弄
虚作假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报监管部门
处理。
(3)如采用担保机构担保,应为注册地在合肥行政区域(含
四县一市)范围内的融资担保机构或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
理局备案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担保。中标候选人须在
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担保原件提交招标人
(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
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提交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情形
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报监管部门处理。
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将对中标候选人采用的银行保
函或担保机构担保形式的投标保证金进行网上公示。
(2)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项目招标失败
后,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投标人参与后续招
标时,注意勿将投标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
告账号。
(3)如本项目前次招标失败,招标人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
金。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投标保
证金账号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
(4)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户的,
投标保证金无效。
(5)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包别)投标的(如分多标
段/包别的),应该按标段(包别)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未
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标段(包别),其投标无效。
□不要求
现变更为: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R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第一类:R银行转账 R银行电汇
第二类:R银行保函 R担保机构担保 R保证保险
第三类:R电子保函
注:为减轻投标人负担,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递交要求: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①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②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转出保证金的账户
与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招标文
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③转入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所示。
(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①采用银行保函,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
无条件银行保函;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
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
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
②投标人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二维码;网址链接及
查询方式),否则该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
无效。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保留现场核查权利。
③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
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
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或发现弄虚作假的,
招标人应当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
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合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看《合肥市公共
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规定
内容办理。
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项目招标失败
后,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投标人参与后续招
标时,注意勿将投标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
告账号。
(2)如本项目前次招标失败,招标人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
金。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投标保
证金账号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
(3)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户的,
投标保证金无效。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包别)投标的(如分多标
段/包别的),应该按标段(包别)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未
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标段(包别),其投标无效。
(5)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将对中标候选人采用的银行保
函或担保机构担保形式的投标保证金进行网上公示。
备注:
1、保证金的递交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2、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汇出帐户名称应
与投标单位名称应完全一致,投标人单位名称发生变更时应及
时更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资料。
3、转入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所示。
4、原:投标人须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 人 £是R否
现变更为: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 人 R是£否
5、原:评标办法2.2.1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1)商务部分:27 分
(2)技术部分:42 分
(3)投标报价:31 分
现变更为:评标办法2.2.1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1)商务部分:27 分
(2)技术部分:43 分
(3)投标报价:30分
6、原:评标办法2.2.3 技术参数评审12分所投产品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中“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的最高得10分;其中:标注“★”项的技术参数,每一项负偏离扣2分;未标注“★”项的技术参数,每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注:以招标文件中“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表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现变更为: 评标办法2.2.3 技术参数评审13分所投产品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中“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的最高得13分;其中:标“★”项的技术参数,每一项负偏离扣2分;未标注“★”项的技术参数,每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注:以招标文件中“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表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7、原:第三章评标办法2.2.3(1)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 1、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智能化或通信项目施工或采购安装业绩的,每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 6分。
2、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另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住宅小区三网共建施工业绩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现变更为:第三章评标办法2.2.3(1)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 1、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智能化或通信项目施工或采购安装业绩的,每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 6分。
2、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另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住宅小区三网共建施工业绩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招 标 人: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马慧
电 话:1572051789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谦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盛婷婷
电 话:0551-8732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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