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激光治疗仪等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网线上获取(ccgp-shanx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3日 15: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4992022ACS00246
项目名称: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激光治疗仪等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8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
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万元) |
预算总价(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激光治疗仪 |
台 |
3 |
50 |
180 |
180 |
|
2 |
皮肤检测仪 |
台 |
1 |
30 |
数量:4
预算金额(元):1800000
单位:台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按双方签订合同办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及经营企业所需证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3日至2022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线上获取(ccgp-shanxi.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3日 15:3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6月23日 15:30(北京时间)
地点:长治市盛德世家A座4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自然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长治市潞州区和平西街83号
联系方式:0355-3126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盛德世家A座410室
联系方式:0355-35225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璞璟
电 话:0355-3522503
附件信息:
货物类竞争性磋商文件.doc货物类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329K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万元) | 预算总价(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激光治疗仪 | 台 | 3 | 50 | 180 | 180 | |
2 | 皮肤检测仪 | 台 | 1 | 30 | 180 | 180 |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磋商报价 | 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2、磋商供应商就磋商文件的货物、或服务分包段唯一报价,各包段的报价应包含分项报价和总报价。 3、磋商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中列明的所有货物及服务、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送达指定交货地点各种费用和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使用前的技术咨询、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的总和。 |
2 | 响应文件份数 | 1、截止日期前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上传磋商响应文件。 2、纸质文件正本 1 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长治市盛德世家A座411室 。 |
3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为各包预算的2% 1、可采用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不收取现金、不接受个人交纳保证金)交纳磋商保证金。 收款单位: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桃园南路支行 银行帐号:9902001770947750 |
4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中“9.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5 | 磋商备选方案 | 不接受 |
6 | 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条款中有关条款。 |
7 | 项目交付时间 | 双方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 |
8 | 项目交付地点 | 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
9 | 项目交付方式 | 现场交货检验、卖方送货并且承担设备使用前所有费用。 |
10 | 资金支付程序及方式 | 按双方合同办理 |
11 | 联合体磋商 | 不接受 |
12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 |
13 | 声明 | 磋商供应商的报价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技术、安全标准或规范。如发现提供假冒伪劣或以次充好的货物,合同期内不能严格履行合同,将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并拒付所有货款。 |
14 | 磋商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金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代理服务费。 |
15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
16 | 磋商前答疑会 | 不组织 |
17 | 报价产品是否需要提供样品 | 不需要 |
18 | 其他 | 未领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
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项目 | 服务项目 |
100以下 | 1.5% | 1.5% |
100-500 | 1.1% | 0.8% |
500-1000 | 0.8% | 0.45% |
1000-5000 | 0.5% | 0.25% |
序号 | 内容 | 审查标准 |
1 | 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 | 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报价文件格式’)。 |
2 | 营业执照 | 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 |
3 | 参与磋商人员身份证明 |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正本提供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时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正本提供原件。 |
4 | 报价产品生产厂家及经营企业所需证件 | 磋商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生产备案 凭证;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磋商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参加投标的,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报价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磋商供应商可不提供)。 |
5 | 报价产品需提供的证件 | 本次报价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凭证;(报价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磋商供应商可不提供)。 |
序号 | 内容 | 审查标准 |
1 | 响应文件的报价 | 报价函(见‘响应文件格式’);磋商报价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未超出采购预算。 报价一览表 (见‘响应文件格式’); |
2 | 技术偏离表 | 报价产品技术规格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自拟);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负偏离,将导致磋商被拒绝。 |
3 | 报价产品详细的技术参数、配置清单 | 报价产品详细的技术参数、配置清单; |
4 | 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 报价函中承诺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 |
5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提供报价产品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和佐证材料,未涉及的报价产品可不提供。 |
6 | 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 磋商文件中不能接受的其他内容。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细则 | 分值 (共50分) |
1 | 同类合同案例 | 同类项目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磋商供应商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磋商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的得1分。最高得3分。 | 3 |
2 | 技术指标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的得30分。技术指标有负偏离的,有一项扣3分。 | 30 |
3 | 售后服务负责人 | 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2 |
4 | 售后服务方案 | 对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评分:①完善②合理③可行性强④针对性强⑤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有合理的对应措施。 完全满足上述要求得5分,任意一项不满足的得3分,任意两项不满足的得1分,任意三项或三项以上不满足的得0分。 | 5 |
5 | 技术团队配置 | 对技术支持团队配置情况进行综合评分:①团队人员配备合理②分工明确③团队稳定④管理制度科学、合理。 完全满足上述要求得4分,任意一项不满足的得3分,任意两项不满足的得1分,任意三项或三项以上不满足的得0分。 | 4 |
6 | 培训方案 | 对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评分:①完善②合理③可行性强④针对性强。 完全满足上述要求得4分,任意一项不满足的得3分,任意两项不满足的得1分,任意三项或三项以上不满足的得0分。 | 4 |
7 | 产品市场占有率 | 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与本次磋商相同产品运行实例的证明材料,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验收单、安装单为准;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2分,且一个用户最多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清晰、内容不完整,影响评审的不得分。 | 2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细则 | 分值 (共20分) |
1 | 产品性能 | 对响应产品的功能、性能和技术质量进行综合评审,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技术性能优秀、功能完备4-5分,技术性能良好、功能较完整2-3分,技术性能一般、功能不完善0-1分 | 5 |
2 | 项目实施方案 | 对磋商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评分:①完善②合理③可行性强④针对性强。 完全满足上述要求得5分,任意一项不满足的得3分,任意两项不满足的得1分,任意三项或三项以上不满足的得0分 | 5 |
3 | 安装调试保障方案 | 对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安装调试保障方案,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评分:①完善②合理③可行性强④针对性强。 完全满足上述要求得5分,任意一项不满足的得3分,任意两项不满足的得1分,任意三项或三项以上不满足的得0分 | 5 |
4 | 履约验收方案 | 对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履约验收方案,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评分:①完善②合理③可行性强④针对性强。 完全满足上述要求得5分,任意一项不满足的得3分,任意两项不满足的得1分,任意三项或三项以上不满足的得0分 | 5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
报价 (满分30分) | 评标基准价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 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30 | |
报价 (满分30分) |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磋商报价。 | |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 | 中小企业 | (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 (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10%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 | 监狱企业 | (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磋商标的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 | 创新产品 创新服务 | (1)磋商供应商报价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报价产品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磋商供应商报价为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粘贴处 |
全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粘贴处 |
(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粘贴处)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业主 | 合同价格 | 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 …… | …… | …… |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经济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名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名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执业/职业人员 | 名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序号 | 产品 名称 | 规格 型号 | 生产 厂商 | 数量 | 单 价 | 总 价 | 备 注 |
1 | |||||||
2 | |||||||
3 | |||||||
4 | |||||||
… |
序号 | 姓 名 | 职 务 | 职 称 | 从事专业 | 工作时间 |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 |
1 | 负责人 | |||||
2 | 成员 | |||||
… | … | … | … | … | … |
包号 | 序号 | 磋商文件商务要求 | 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 | 说 明 |
项目交付时间 | ||||
项目交付地点 | ||||
项目交付方式 | 按双方合同办理 | |||
资金支付程序及方式 | 按双方合同办理 |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
售后服务 | ||||
货物的技术、服务方案 |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其他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价 | 代理小微企业产品 价格总价 | 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 价格总价 |
代理小微企业产品价格合计: | 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价格合计: |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 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 效截止日期 | 所在页的截图及标记复印件 |
见 页 | ||||||
见 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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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页 |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所在页的截图及标记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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