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连市旅顺口区公交城市及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项目勘察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勘察
金额
115.0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7/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勘察][大连市·旅顺口区]大连市旅顺口区公交城市及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项目勘察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勘察
【发稿时间 :2023-07-12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大连市旅顺口区公交城市及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项目勘察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17894 | 工程名称 | 大连市旅顺口区公交城市及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项目勘察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17894001001 | 标段名称 | 大连市旅顺口区公交城市及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项目勘察 | ||||||||
建设单位 | 大连市旅顺口区交通运输局 | 填报单位 | 辽宁正泉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勘察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07月12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07月17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 | 建设地点 | 大连市旅顺口区龙头街道、得胜街道、水师营街道、铁山街道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金丰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 李小夫 | 工程师 | 183001515 | 1150865.670000元 | 在项目各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周期内,招标人分别提出要求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阶段的测绘、勘察任务并提交正式成果;具体需根据实际项目开发建设计划、进度安排和招标人要求完成各阶段工程项目测绘、勘察工作(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 合格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并且测绘甲级资质(工程测量、界限与不动产测绘) | 95.86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单位名称 | 金丰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 大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李小夫 | 何霖 | |||||||||
注册资格 | 工程师 | 正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183001515 | 181096108 | |||||||||
投标报价 | 1150865.670000元 | 1165618.790000元 | |||||||||
工程工期 | 在项目各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周期内,招标人分别提出要求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阶段的测绘、勘察任务并提交正式成果;具体需根据实际项目开发建设计划、进度安排和招标人要求完成各阶段工程项目测绘、勘察工作(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 在项目各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周期内,招标人分别提出要求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阶段的测绘、勘察任务并提交正式成果;具体需根据实际项目开发建设计划、进度安排和招标人要求完成各阶段工程项目测绘、勘察工作(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并且测绘甲级资质(工程测量、界限与不动产测绘) |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且测绘甲级资质(工程测量、界限与不动产测绘) | |||||||||
评审得分 | 95.86 | 88.41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金丰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 大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推荐金丰勘察测绘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浮动系数69.2%,得分业绩:大连机车旅顺基地二期(机车部分)建设项目-房屋面积、不动产落宗平面图测绘、大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测绘服务合同采购项目B包、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测绘服务;推荐大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浮动系数69.8%,得分业绩:营口市城市排水设施普查、诊断与评估项目、大连市天然气高压管道(旅大线)二期工程-勘察设计。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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