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泰兴市】虹桥镇农村生活污水单户治理无害化管控工程
金额
1992.00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92.00元
招标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宁1519527389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3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虹桥镇农村生活污水单户治理无害化管控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泰兴市虹桥中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虹桥镇农村生活污水单户治理无害化管控工程已经批准施工。工程所需资金自筹,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泰兴市虹桥镇

2)招标控制价:1992.23元/户

3)工期30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3.招标范围及内容:主要涉及三桥村和新市村约486户,工程量主要包括建设隔油池、三通检查口、多介质土壤生态滤池等。

4.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合同价的 40%,满一年付至审计价的 70%,满两年后付清余款。按实结算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

5.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5)其他

①☑ 自20211026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 自20221026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 自2023726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的上月或当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和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返聘合同。

5.4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注::5.3(3)、5.3(4)、5.3(5)、5.4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申请人于202310268:00至202310301730止将报名材料送至泰兴市金融中心2号楼621室江苏天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6.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下列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②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7.评标办法

7.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7.2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单位,具体评标定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8、公告发布媒介: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目录外项目(http://ggzy.taizhou.gov.cn)

9、联系方式

人:泰兴市虹桥中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人:郑先生

  话1536586596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泰兴市镇海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2621

人:朱宁

  话:1519527389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