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楚雄市禄丰绿色水电硅材一体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等的采购,招标人为云南省设计院集团建设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由云南省设计院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筹集,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拟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等的供应商,现邀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招标申请。
1、项目名称:楚雄市禄丰绿色水电硅材一体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等的采购
2、工程地址:禄丰市金山镇河口村委会西侧
3、工程概况:
厂区部分: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处理规模25000m3/d,规划预留处理远期模25000m3/d,进水头部及附属建筑按50000m3/d规模建设,设备按25000m3/d安装,建筑总面积约为14022.98㎡:其中业务楼1131㎡,厂房面积12891.98㎡;污水管网部分:新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共7.5KM。
4、工期要求: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要求。
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符合设计要求。
6、招标范围:
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包含:细格栅渠及曝气沉砂池、调节池、事故池、气浮池、水解酸化池、AA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池、紫外线消毒渠及巴氏计量槽、厂内污水提升泵井、贮泥池、脱水机房、鼓风机房、臭氧催化氧化池鼓风机房、臭氧发生间、液氧站、除臭设备等。设备采购明细表及要求见附件。
7、招标方式:招标确定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等的供应商。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时,不得再授权其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一年的财务报表数据(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
3、业绩要求:生产企业或授权经销商需提供2020年至今承担过三个及以上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相关项目业绩(签约合同价在500万以上);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企业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各网站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4.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况;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当前未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要求:
5.1生产企业或授权经销商所提供的产品需具备相应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符合国家标准。
5.2投标人如为授权经销商,需提供品牌(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同一品牌只接受唯一授权,如生产厂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则不再接受授权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品牌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家授权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若出现同一品牌授权多家经销商或生产厂家与授权经销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则全部作否决投标处理。
5.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6、不接受在云南省设计院集团、云南省设计院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因不保供、质量、服务问题等不履约行为与招标人有纠纷待解决单位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清单采用电子版Excel形式,详见附件下载。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17日上午08:30分。
2、递交方式:以盖章彩色扫描件形式递交。
3、递交要求:需包含采购报价清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和企业资质文件一套。
4、递交地址:1304878207@qq.com。
5、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云南省设计院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罗老师
联系方式:(电话/微信)13320537800、18314219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