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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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湖漫水库底泥清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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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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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0-331081-04-01-32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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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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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温岭市供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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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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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捷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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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温岭市供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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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锦屏路28号锦屏大厦12楼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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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唐林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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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胡雷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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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73860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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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906561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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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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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湖漫水库底泥清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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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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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10811140001854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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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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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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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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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投标人: 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1、第一章 招标公告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 “本标段预算造价:28389346元”。调整为“本标段预算造价:27376433元”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 贰仟伍佰伍拾伍万零肆佰壹拾壹元(¥ 25550411 )。” 调整为“?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贰仟肆佰陆拾陆万捌仟柒佰玖拾元(¥ 24668790 )。” 3、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2节 专用合同条款“25.2施工临时工程除沉淀池围堰及排水管外,其他均按包干使用考虑。” 调整为 “施工临时工程除排泥场围堰、沉淀池围堰及排水管外,其他均按包干使用考虑。” 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2节 专用合同条款新增“25.8因原地面高程不详,围堰断面暂按设计图示计算,结算按测绘数据按实调整。” 5、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总说明 “4.8安全施工费不得低于人民币 320304 元,安全施工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且实行标外管理。安全施工费的使用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由承包人提出方案和预算,经监理审核,发包人批准后按方案实施进度支付,在确保工程安全措施的前提下,安全施工费和文明标化工地建设费可统筹使用。” 调整为“4.8 安全施工费不得低于人民币 308346.67 元,安全施工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且实行标外管理。安全施工费的使用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由承包人提出方案和预算,经监理审核,发包人批准后按方案实施进度支付,在确保工程安全措施的前提下,安全施工费和文明标化工地建设费可统筹使用。” 6、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总说明 5 其他 新增“5.7除排泥场围堰、沉淀池围堰及排水管外,其他均按包干使用考虑。” 7、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技术标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格式调整。 8、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四、授权委托书 格式调整。 上述内容作为《温岭市湖漫水库底泥清淤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249-3.2023-006号)的补充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以本补充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招 标 人:温岭市供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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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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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公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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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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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10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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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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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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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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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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