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绍兴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新建床单位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19.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zb-2023-003
预算金额19.5万元
招标联系人潘震宇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毕龙梅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30
公告正文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绍兴市人民医院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3-003
项目名称:绍兴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新建床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95000.00
最高限价(元):19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绍兴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新建床单位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9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þ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时间及地点:招标公告发出之时至2023年8月 30日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00号金德隆商业中心8幢二楼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营业执照、报名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和邮箱)。(接受邮寄资料,邮寄方式同投标文件邮寄方式。)
3.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于2023年 8月30日14:30时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00号金德隆商业中心8幢二楼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未获取招标文件送达或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以下两种方式可任选一种):
(1)采用邮寄方式,邮寄公司建议采用EMS或顺丰(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工作人员接收登记工作),接收截止时间为2023年 8月30日14:30时前(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邮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00号金德隆商业中心8幢二楼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联系人:毕龙梅 电话:15068545458
(2)现场递交,供应商应于2023年8月 30日14:30时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未获取招标文件送达或逾期送达不予接收,应即交即走,不参加后续开标会。现场递交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00号金德隆商业中心8幢二楼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采用不见面开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用出席开标会议。
七、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发布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绍兴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sxrmyy.cn/。
八、采购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宜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绍兴市人民医院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北路568号
传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震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8558839
质疑联系人:沈少卿
质疑联系方式:0575-88558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00号金德隆商业中心8幢二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毕龙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68545458
质疑联系人: 詹栋炯
质疑联系方式:18267575010
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绍兴市洋江西路589号
传真:/
联系人 :茅艳萍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228949


公告时间: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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