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长沙市金岭路下穿长株潭城际铁路立交工程项目物资(粉煤灰、矿粉)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长沙市金岭路下穿长株潭城际铁路立交工程项目物资(粉煤灰、矿粉)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2503W-2023-041
1.招标条件
长沙市金岭路下穿长株潭城际铁路立交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工程建设指挥部,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长沙市金岭路下穿长株潭城际铁路立交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粉煤灰、矿粉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一座框架桥涵,在铁路里程K22+167.000采用2×13m跨径顶进框架下穿长株潭城际铁路,共下穿5股道,涵洞全长为78.14m。项目分为顶进框架施工、及现浇框架施工,顶进框架施工范围K0+529.312-K0+574.392,全长45.08m,现浇框架施工范围为K0+504.252-K0+529.312和K0+574.392-K0+582.392,全长33.06m,框架桥孔径为1-13m+1-13m,净空7.7m。
2.2招标内容见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27号令);
2.3.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2.3.5《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2.3.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
2.3.7本次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3.采购方式
3.1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在招标人项目所在地公开进行。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4.3本次招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5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常益长铁路长沙西站站场相关工程I标项目(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金圆路与雷锋大道交叉口东约120米),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二)、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及经办人)、加盖财务章或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采用电汇方式购买时,汇款账户详见招标公告8项;不接受个人汇款)及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5.2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5.3招标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4电汇时应在汇款用途中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
5.5 招标文件以纸质版或电子版的形式发售。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9:00时至10: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6月21日上午10时00分;递交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常益长铁路长沙西站站场相关工程I标项目(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金圆路与雷锋大道交叉口东约120米),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6.2开标时间即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处。
6.3 逾期送达、未按规定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项目):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金岭路下穿长株潭城际铁路立交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金圆路与雷锋大道交叉口东约120米
联系人:罗黎明
联系电话:15873222404
邮箱:973107248@qq.com
开户银行户名: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金岭路下穿城际铁路工程
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99011231025000382965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 5月31日
附表一
招标物资一览表
(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物资一览表
(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附表二
招标编号:CRCC-2503W-2023-041
1.招标条件
长沙市金岭路下穿长株潭城际铁路立交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工程建设指挥部,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长沙市金岭路下穿长株潭城际铁路立交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粉煤灰、矿粉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一座框架桥涵,在铁路里程K22+167.000采用2×13m跨径顶进框架下穿长株潭城际铁路,共下穿5股道,涵洞全长为78.14m。项目分为顶进框架施工、及现浇框架施工,顶进框架施工范围K0+529.312-K0+574.392,全长45.08m,现浇框架施工范围为K0+504.252-K0+529.312和K0+574.392-K0+582.392,全长33.06m,框架桥孔径为1-13m+1-13m,净空7.7m。
2.2招标内容见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27号令);
2.3.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2.3.5《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2.3.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
2.3.7本次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3.采购方式
3.1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在招标人项目所在地公开进行。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4.3本次招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5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常益长铁路长沙西站站场相关工程I标项目(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金圆路与雷锋大道交叉口东约120米),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二)、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及经办人)、加盖财务章或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采用电汇方式购买时,汇款账户详见招标公告8项;不接受个人汇款)及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5.2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5.3招标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4电汇时应在汇款用途中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
5.5 招标文件以纸质版或电子版的形式发售。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9:00时至10: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6月21日上午10时00分;递交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常益长铁路长沙西站站场相关工程I标项目(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金圆路与雷锋大道交叉口东约120米),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6.2开标时间即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处。
6.3 逾期送达、未按规定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项目):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金岭路下穿长株潭城际铁路立交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金圆路与雷锋大道交叉口东约120米
联系人:罗黎明
联系电话:15873222404
邮箱:973107248@qq.com
开户银行户名: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金岭路下穿城际铁路工程
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99011231025000382965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 5月31日
附表一
招标物资一览表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型号规格 | 包件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粉煤灰 | FMH-01 | 吨 | I级 | 3000.00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及以上,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的一级粉煤灰必须是电厂原厂风选生产的粉煤灰,不接受二次加工;能生产使用于C50以下混凝土、C50及以上混凝土所用粉煤灰。 3.财务能力: 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两年(2021、2022)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投标物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近两年(2021或2022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近两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其中铁路业绩不少于二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不接受被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代理商要出具电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电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如果电厂粉煤灰是总经销的,代理商要出具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有效合同;不同级别的粉煤灰可以拿不同厂家的授权。生产厂、总经销商、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④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与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 500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金岭路下穿长株潭城际铁路立交工程项目 联系人:罗黎明15873222404 |
吨 | II级 | 13000.00 |
(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物资一览表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规格型号 | 包件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矿粉 | KF01 | 吨 | S95 | 2000.00 |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矿粉生产厂或代理商所代理的矿粉品牌生产厂须具有矿粉年生产能力达到10万吨及以上,必须是粒化高炉矿渣粉S95级。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出具2021-2022年财务报告及报表,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矿粉生产厂须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管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出厂合格证和出厂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2022年以来具有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至少2份,并具有相关证明资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6) 履约信用:信用良好,且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代理商要出具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家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如果矿粉是总经销的,代理商要出具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有效合同,同时出具生产厂家针对该总经销商的授权函或有效合同);代理商投标时,出具的授权书、检验报告复印件均须加盖授权人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 500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金岭路下穿长株潭城际铁路立交工程项目 联系人:罗黎明15873222404 |
(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附表二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CRCC-2503W-2023-041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 ||||
购买招标文件 物资名称 | 包 件 号 | (可填多个包件号) | |||
联 系 人 | 手 机 |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 编 | ||||
邮寄地址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购买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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