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阳县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高阳县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阳县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高阳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高阳审批审字【2023】5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阳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补助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高阳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建设地点:高阳县境内。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1)运输场站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新建1个公交枢纽站,位于北二环路以北,高安路以西约630米处,用地面积为10235平方米,约合15.35亩。二是改扩建高任路城乡客运站和高河路城乡客运站,升级改造小王果庄农村客运站、庞佐农村客运站、晋庄农村 客运站、邢南农村客运站。(2)信息平台建设:实施智能公交车联网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建设。(3)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在原汽车站和新建公交枢纽站安装充电桩及配套设施。(4)升级改造高安路路段城乡公交候车亭。
2.1.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1.4服务周期:合同签定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后续配合服务至本项目完工。
2.2招标范围:高阳县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工程勘察设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3财务要求:财务要求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9-28 00:00 至
2023-10-10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或“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0-1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阳县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高阳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高阳审批审字【2023】5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阳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补助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高阳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建设地点:高阳县境内。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1)运输场站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新建1个公交枢纽站,位于北二环路以北,高安路以西约630米处,用地面积为10235平方米,约合15.35亩。二是改扩建高任路城乡客运站和高河路城乡客运站,升级改造小王果庄农村客运站、庞佐农村客运站、晋庄农村 客运站、邢南农村客运站。(2)信息平台建设:实施智能公交车联网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建设。(3)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在原汽车站和新建公交枢纽站安装充电桩及配套设施。(4)升级改造高安路路段城乡公交候车亭。
2.1.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1.4服务周期:合同签定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后续配合服务至本项目完工。
2.2招标范围:高阳县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工程勘察设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3财务要求:财务要求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9-28 00:00 至
2023-10-10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或“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0-1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高阳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高阳县迎宾路92号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腾飞路998号 |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王刚 | 联系人: | 赵康(异议联系人) |
电话: | 0312-6635672 | 电话: | 0312-622221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474124884@qq.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蠡县支行 |
帐号: | / | 帐号: | 0409034009300099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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