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秀瑶族自治县县城垃圾分类及村屯环保垃圾屋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2420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13002881002106001001
预算金额2420万元
招标联系人莫工0772-621311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蓝工137887977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金秀瑶族自治县县城垃圾分类及村屯环保垃圾屋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E4513002881002106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 一、招标条件 本金秀瑶族自治县县城垃圾分类及村屯环保垃圾屋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420万元,招标人为金秀瑶族自治县金振产业投 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村屯环保垃圾屋。于县城所辖范围内163座自然村屯新建环保垃圾屋,总 共163座,总规模78t/d。(2)县城垃圾分类。建设分类垃圾集中收集亭共30个、投放果 皮箱300个;新建垃圾分类厨余处理站1座,可建设于金秀镇垃圾转运站内,购买分类垃圾 运输车4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金秀瑶族自治县县城垃圾分类及村屯环保垃圾屋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金秀瑶族自治县县城垃圾分类及村屯环保垃圾屋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工程设 计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叁(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备注1、 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 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 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 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 最高的企业计取;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①具有/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含贰级)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中(含中级)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 为牵头单位员工)。 ②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 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 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 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 桂建管(2016 )70 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③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 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3.3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 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 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 无要求)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市政专业中(含中级)级职称。【备 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含 中级)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 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 (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 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 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 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 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 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 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 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 应当按照资质 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6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 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其余情况,联合体中施工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 的企业认定。 3.4.7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 业认定。 3.4.8/ 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全部标段(由招标人事 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 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 管(2020〕11号文除外),/。 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7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2日18时00分到2024年09月10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http://ggzy.jgswj.gxzf.gov.cn/提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1日10 时00分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七、其他 详见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金秀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秀瑶族自治县金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功德路120 号金园小区19幢4楼 联系人:莫工 电 话:0772-6213118 电子邮件:192073739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西来宾市迎宾路272号 联系人: 蓝工 电 话: 13788797766 电子邮件: 113903176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