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第三师四十二团连队生活垃圾热解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设备购置及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09/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38.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隽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Report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第三师四十二团连队生活垃圾热解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设备购置及安装)
招标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二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13579321245
招标代理
新疆隽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7609986123
开标时间
2021年09月10日
中标工程范围
热解设备1套(使用年限15年)、尾气净化装置2套、智能化云平台管控系统1套、监控设备、14立方压缩式垃圾车1辆。
第一名
单位名称
新疆东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大写
叁佰叁拾捌万伍仟元整
小写
3385000.0000元
交货日期
15
(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第二名
单位名称
汇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大写
叁佰肆拾万元整
小写
3400000.0000元
交货日期
30
(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第三名
单位名称
科宇智能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大写
叁佰叁拾肆万伍仟元整
小写
3345000.0000元
交货日期
30
(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备注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公示期

公示开始时间:2021年09月11日 公示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2日

受理异议人
新疆隽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理异议人联系方式
17609986123
受理投诉部门
第三师招标办
受理投诉部门联系方式
099857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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