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灵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旅游实训楼
项目编号:LXJL2019-G2-00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蒙永刚
项目联系电话:1376823500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1月2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9年02月1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灵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旅游实训楼
原公告地址:http://glggzy.org.cn/gxglzbw/InfoDetail/?InfoID=8c60e4c2-2b1b-4297-a66a-23fa7ca1c6d3&CategoryNum=001001001
三、更正事项、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修订本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灵川县财政局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2931129.78元(其中:预算价2340989.44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19413.00元,规费204260.99元,增值税266466.35元)。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23449.04元。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2340989.44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19413.00元,规费204260.99元,增值税266466.35元),根据灵川县财政局灵财评【2018】208号文要求,审定总造价2931129.78元作为本工程招标上限控制价。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23449.04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附后:工程量清单重要20子项(带◆号)
备注:如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带◆号的重要子项与招标控制价公布的不符,则以招标控制价公布为准。
招标人:灵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盖单位法人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隆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法人章)
年 月 日
招标备案机构: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经办人:
审核人:
负责人:
四、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正文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灵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三街镇五福五里排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毛德付 1893481891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隆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七星区朝阳路北侧1-2-6-38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蒙永刚 0773-7595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