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伊犁师范大学东校区“新工科”产学研基地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xjzy-yl-30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公司伊犁师范大学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泽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冰玉1559963400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伊犁师范大学东校区“新工科”产学研基地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XJZY-YL-30 
    项目名称:伊犁师范大学东校区“新工科”产学研基地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伊犁师范大学东校区“新工科”产学研基地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 
   单位:1 
   简要规格描述:伊犁师范大学东校区“新工科”产学研基地建设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 20234 ㎡,含2栋建筑,其中:化学化工产学研基地建筑面积 10117㎡,生物科学与技术产学研基地建筑面积 10117 ㎡。
伊犁师范大学东校区“新工科”产学研基地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包括编制伊犁师范大学东校区“新工科”产学研基地建设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备案等相关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取得审图合格证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和造价备案等相关工作,服务至本项目施工招标结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2)政策依据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为非法人机构 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保证金。 (3)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持有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营业执照。 (4)社保机构或税务机构出具的投标供应商近 3 个月的社会保 障资金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2(或 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 银行出具的 2023 年资信证明。 (6)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 (7)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8月02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CA申领地址查看网址https://www.xjca.com.cn/article/content/201802/582/1.html,CA服务电话:0991-281-9290。
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拒收。“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版块获取。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
4、服务与支持。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集采机构)及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政采云热线人工号码:400-881-7190(工作时间:工作日08:00~20:00)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师范大学
地 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
联系方式:18299260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泽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宁市开发区上海路与辽宁路交汇处白桦国际商务楼710室
联系方式:15599634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冰玉
电 话:15599634003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定.pdf
887.5K
说明.jpg
649.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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