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fz20220421
预算金额1017.15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工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齐雪15044022693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11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25
公告正文

报名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招标公告

净月区中央公园区域水系周边环境能力专项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5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净月区中央公园区域水系周边环境能力专项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 项目管理服务范围:本项目全建设周期的报建报批、设计管理及优化、合同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等管理与协调并提供工程资料收集整理移交服务等,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或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监理服务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1017.15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15424001001

建设单位: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净月区中央公园区域水系周边环境能力专项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代理单位: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长春市净月区,银杏路以南,生态大街以东,新城大街以西,天合路以北

总投资(万元):1017.15

建筑面积:45208.88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净月区中央公园区域水系周边环境能力专项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 项目管理服务范围:本项目全建设周期的报建报批、设计管理及优化、合同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等管理与协调并提供工程资料收集整理移交服务等,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或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监理服务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9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8月05日至2022年08月11日

投标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8月11日 16时30分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JLFZ202204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净月区中央公园区域水系周边环境能力专项提升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22】4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及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净月区中央公园区域水系周边环境能力专项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90358m2,其中水域占地约28427m2、陆地占地461931m2。总建筑面积45208.8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3382.11m2、地下建筑面积11826.77m2

建设内容包括市民中心、文创中心、服务群落、净月驿、可移动服务模块4座、可移动公厕4座、铺装面积159625.9m2、绿化面积349742m2,并建设附属设施。

2.3招标范围:净月区中央公园区域水系周边环境能力专项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

项目管理服务范围:本项目全建设周期的报建报批、设计管理及优化、合同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等管理与协调并提供工程资料收集整理移交服务等,并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或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监理服务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2.4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区,东至新城大街、西至生态大街,北至银杏路。

2.5服务周期:

2.5.1项目管理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全过程;

2.5.2造价咨询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全过程;

2.5.3监理服务周期: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质量保修期结束止(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吉林省地方法律法规要求的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管理和造价咨询企业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履行本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管理机构要求:拟派出总负责人1人,具有本项目相关专业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需为牵头单位在职人员);造价咨询负责人1人,应具有土建专业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造价员4人,造价人员应具有土建类或安装类注册造价师或相关专业职称证,且承诺造价人员能够提供土建、水暖、安装、市政等相关专业工程造价服务。总监理工程师1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副总监理工程师1人,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其他监理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5人,包括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市政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6人,包括房屋建筑工程专业2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4人。档案管理人员1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应具备本项目相关专业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项目管理人员6人,包括设计管理专员1人;前期手续配合专员1人;现场管理专员4人。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及项目总负责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类或类似业绩(可为项目管理业绩、造价咨询业绩、监理业绩任意一项)。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是项目管理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2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2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2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9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外省监理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10投标人拟派的被授权人及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近期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并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1企业业绩和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监理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项目管理业绩及造价咨询业绩的认定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8月5日8时30分至2022年8月11日16时3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确定为:2022年8月2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9】开标室。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的账号、密码,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长春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3777号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8643125678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6室

联系人:齐雪

联系电话:1504402269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联系电话:0431-89641633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1300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 (点击打开);

(2)登录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附件:

    净月-招标公告.pdf

关联采购公告 关联更正公告 关联结果公告 关联合同公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