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300-DXLD-G2022-0022
二、项目名称:徐州市2022年度设施农业用地数据更新与监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中矿瑞康土地生态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徐州市解放南路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内科技大厦F-231室
中标金额:291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1.名称:徐州市2022年度设施农业用地数据更新与监管
2.服务要求:根据全市各县(市)区2022年度在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中入库的设施农业用地项目,定期进行综合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根据部、省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定期实地核查各县(市)区2022年度在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中上图的设施农业用地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为徐州市2022年度设施农业用地更新与监督工作制定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3.服务期限:一年。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强、李雪梅、田鹏、许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服务费5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6月14日。
2.定标日期:2022年7月8日。
3.各响应供应商对本次招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徐州市镜泊西路7号
联系方式:0516-85802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鼎信利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商务广场B幢536
联系方式:0516-87986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彬
电 话:0516-87986661
江苏鼎信利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7月11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徐州市2022年度设施农业用地数据更新与监管采购文件.doc 徐州市2022年度设施农业用地数据更新与监管采购文件.doc
\n条款项号\n | \n内 容\n |
\n一\n | \n总则\n |
\n(一)\n | \n本项目采购人: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n |
\n(二)\n | \n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n |
\n(四)\n | \n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服务\n |
\n(五)\n | \n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鼎信利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n |
\n(六)\n | \n投标人的资格条件:\n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n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n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n同时明确相关事项如下:\n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n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n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n四、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n(一)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n(二)查询渠道包括:\n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n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n3.“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n4.“信用中国(江苏徐州)”网\n(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n(三)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资格审查结束前。\n(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n(五)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n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n |
\n(七)\n | \n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标准不高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n |
\n二\n | \n招标\n |
\n(九)1\n | \n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n |
\n(九)2\n | \n不安排现场考察。\n |
\n(九)3\n | \n不安排开标前答疑会。\n |
\n三\n | \n投标\n |
\n(十一)\n | \n投标文件的语言为中文\n |
\n(十二)1\n(十二)2\n | \n线上投标文件编制要求:\n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n一、基本目录\n1.《开标一览表》(加盖电子签章,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n2.《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n二、资格条件(1-6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n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n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n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n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n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n6.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必须提供,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n注: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n注:监护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n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n具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n投标人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n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n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n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n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n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n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n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n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n7.投标人信用信息(要求见本章条款项号“(六)”中“四、”内容)。\n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n(一)报价\n1.《分项价格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n(二)商务资信\n1.《投标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n(三)技术响应\n1.《偏离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n四、综合评审评分项\n(一)技术部分\n1.项目技术方案(格式自拟,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标标准》)\n(二)商务部分\n1.业绩(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n2.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n3.综合实力和信誉(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n五、价格折扣文件格式\n无。\n注:\n1.投标人应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n2.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所有文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核对)无误后,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的除外。\n |
\n(十三)2\n | \n商务条件见:\n一、本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n二、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十二)1和(十二)2。\n |
\n(十三)3\n | \n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见本文件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及或本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n |
\n(十四)3\n | \n本项目不接受超过30万元的投标报价(报价包括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n |
\n(十六)\n | \n以人民币报价。\n |
\n(十七)2(1)\n | \n线上要求:\n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n特别说明: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350M!\n说明: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即供应商投标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未提供线上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n |
\n(十八)4\n | \n见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十二)1和(十二)2\n |
\n(十九)\n | \n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n线上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7月8日14:00)前。\n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n线上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n |
\n(二十)\n | \n电子投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 CA 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n投标人应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n |
\n四\n | \n开标\n |
\n(二十五)1\n | \n开标时间及地点:\n1.开标时间:2022年7月8日14:00(标准时间)\n2.开标地点:\n线上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n |
\n(二十五)3\n | \n线上开标时,“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标时间后,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n所有投标人解密(或解密时间)结束后,“苏采云”系统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n |
\n五\n | \n评标\n |
\n(二十七)\n | \n本项目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n |
\n(二十八)\n | \n一、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n二、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服务响应方案得分顺序排列。\n |
\n(二十九)(4)\n | \n1.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交换数据电文。在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n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规定回复时间。\n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投标人没有在规定的回复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将认为投标人拒绝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n特别说明:“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查看,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n |
\n七\n | \n政府采购合同\n |
\n(三十七)1\n | \n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n |
\n(三十八)\n | \n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时间及退款具体要求详见合同条款。\n |
\n(四十一)\n | \n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n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n质疑接收人:赵彬;联系电话:0516-87986661、18705203300\n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商务广场B幢536\n |
\n附加说明\n | \n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数据文件(WORD格式)。\n |
\n中标金额\n | \n货物\n | \n服务\n | \n工程\n | \n收费上限\n |
\n100万以下\n | \n1.50%\n | \n1.50%\n | \n1.00%\n | \n最低5千元\n最高10万元\n(PPP项目最高10万元)\n |
\n100万~500万\n | \n1.10%\n | \n0.80%\n | \n0.70%\n | \n最低5千元\n最高10万元\n(PPP项目最高10万元)\n |
\n500万~1000万\n | \n0.80%\n | \n0.45%\n | \n0.55%\n | \n最低5千元\n最高10万元\n(PPP项目最高10万元)\n |
\nl000万~5000万\n | \n0.50%\n | \n0.25%\n | \n0.35%\n | \n最低5千元\n最高10万元\n(PPP项目最高10万元)\n |
\n5000万~l亿\n | \n0.25%\n | \n0.10%\n | \n0.20%\n | \n最低5千元\n最高10万元\n(PPP项目最高10万元)\n |
\n1亿~5亿\n | \n0.05%\n | \n0.05%\n | \n0.05%\n | \n最低5千元\n最高10万元\n(PPP项目最高10万元)\n |
\n5亿~10亿\n | \n0.035%\n | \n0.035%\n | \n0.035%\n | \n最低5千元\n最高10万元\n(PPP项目最高10万元)\n |
\n10亿~50亿\n | \n0.008%\n | \n0.008%\n | \n0.008%\n | \n最低5千元\n最高10万元\n(PPP项目最高10万元)\n |
\n50亿~100亿\n | \n0.006%\n | \n0.006%\n | \n0.006%\n | \n最低5千元\n最高10万元\n(PPP项目最高10万元)\n |
\n100亿以上\n | \n0.004%\n | \n0.004%\n | \n0.004%\n | \n最低5千元\n最高10万元\n(PPP项目最高10万元)\n |
\n 评审因素\n | \n 评分细则\n | |||
\n价格部分(20分)\n | \n 价格\n(20分)\n | \n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人评审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20分:\n各投标人价格得分=最低报价(投标人的最低评审价格)÷各投标人评审价格×20(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n | ||
\n技术部分(62分)\n | \n项目技术方案(62分)\n | \n服务响应方案情况(10分)\n | \n服务响应方案科学合理、全面完善、针对性强、实施有效的得10-8分\n服务响应方案科学合理、全面完善的得7-4分\n服务响应方案科学合理、有涉及但不全面的得3-1分\n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最低得0分。\n | |
\n技术部分(62分)\n | \n项目技术方案(62分)\n | \n项目分析(10分)\n | \n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的诠释、理解,是否了解各项业务流程,工作范围的难点、重点等描述与分析是否全面、清晰、准确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评分。\n分析非常完整、合理、全面的得10-7分;\n分析较完整、较合理、较全面的得6-4分;\n分析不完整、不合理、不全面的得3-1分。\n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最低得0分。\n | |
\n技术部分(62分)\n | \n项目技术方案(62分)\n | \n项目技术方案(18分)\n | \n根据供应商的技术方案是否满足本项目的总体功能要求,项目技术方案是否有缺失,相关过程是否有具体措施等状况进行综合比较评分。\n方案非常完整、合理、全面的得18-12分;\n方案较完整、较合理、较全面的得11-6分;\n方案不完整、不合理、不全面的得5-1分。\n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8分,最低得0分。\n | |
\n技术部分(62分)\n | \n项目技术方案(62分)\n | \n项目进度安排(10分)\n | \n根据投标人是否针对本项目合理安排规划进度,各项进度安排是否合理,能否全面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等内容进行对比打分。\n进度安排非常完整、合理、全面的得10-7分;\n进度安排较完整、较合理、较全面的得6-4分;\n进度安排不完整、不合理、不全面的得3-1分。\n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最低得0分。\n | |
\n技术部分(62分)\n | \n项目技术方案(62分)\n | \n项目质量保证措施(8分\n)\n | \n根据项目进度保障、技术质量保障、售后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评分。\n措施非常完整、合理、全面的得8-6分;\n措施较完整、较合理、较全面的得5-3分;\n措施不完整、不合理、不全面的得2-0分。\n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最低得0分。\n | |
\n技术部分(62分)\n | \n项目技术方案(62分)\n | \n合理化建议(6分)\n | \n根据建议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进行综合比较评分。\n建议非常完整、合理、全面的得6-5分;\n建议完整、合理、全面的得4-3分;\n建议较完整、合理、全面的得2-1分。\n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最低得0分。\n | |
\n商务部分(18分)\n | \n 业绩\n(2分)\n | \n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签订日期在2019年5月1日以后,合同内容为与本次项目内容相同或相似项目的合同复印件,每提供一份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n注:投标时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后原件核查。\n | ||
\n商务部分(18分)\n | \n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n(16分)\n | \n1、项目负责人为相关(土地、测绘、管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n2、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有相关(土地、测绘、管理)中级职称的,每有1名加4分,该项最高得12分。\n(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n |
\n乙方于2022年 月 日在 进行徐州市2022年度设施农业用地数据更新与监管项目采购(编号:JSZC-320300-DXLD-G2022-0022),经综合评审,确定乙方为中标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n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n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0〕1155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0〕3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乙方受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开展徐州市2022年度设施农业用地数据更新与监管,乙方负责工作如下:\n(一)编制工作实施方案\n为高质、高效地推进我市设施农业用地数据更新与监管工作,针对我市具体情况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技术要求,明确各工作阶段时间节点,制定项目推进的保障措施。\n(二)实地核查\n为全面掌握本区域2022年度在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中上图项目填报的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定期进行实地核查。核查内容包括设施用途是否改变、用地规模是否与入库一致、建设情况是否符合文件要求以及使用情况等,按照外业核查记录表和现场照片,汇总分析核查信息,形成核查报告。\n(三)上图项目汇总分析\n根据全市各县(市)区2022年度在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中上图的设施农业用地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定期分析我市上图的设施农业用地的项目个数、设施用途、使用期限、用地规模、占用农用地面积、占用及破坏耕地面积、占用及补划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等情况,按照分析情况形成本地区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工作分析报告。\n(四)其它工作\n做好全市2022年度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工作中的技术咨询及政策咨询工作,完成部、省在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工作中布置的市级部门需要完成的其它工作。\n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n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以下主要事项:\n1、甲方应提供乙方为完成上述研究所需要的设施农用地项目范围矢量数据等基础资料。\n2、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项目资料的调查和收集,特别是相关提供资料部门间的协调工作。\n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n1、成交时间:\n2、成交价格:\n3、履行期限:\n按照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及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文件要求,完成徐州市2022年度设施农业用地数据更新与监管工作。\n4、履行地点:江苏省徐州市\n5、履行方式:\n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和成果,并及时向甲方汇报;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完成相关资料的收集并及时向乙方拨付经费。\n验收的标准和方式:\n最终成果除需满足业主要求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要求及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n合同金额及其支付方式:\n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 \n2、付款方式 \n经双方协商一致,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n(1)付款方式一:提交预付款保函的 \n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十(50%)即¥ ,大写:人民币 元整,在双方签订合同后 15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出具等额预付款保函后,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支付给乙方。 \n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十(50%)即¥ ,大写:人民币 元整,在项目完成且通过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后 15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经审核后支付给乙方。 \n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包括: 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 \n(2)付款方式二: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 \n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三十(30%)即¥ ,大写:人民币 元整,在双方签订合同后 15 个工作日内,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支付给乙方。\n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七十(70%)即¥ ,大写:人民币 元整,在项目完成且通过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后 15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经审核后支付给乙方。 \n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包括: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 \n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n违反本合同约定,按照《合同法》中相应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赔偿履约方合同额内全部损失。(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按《合同法》相应条款计算)\n争议的解决方法:\n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采取协商解决方法解决。\n(1.协商解决; 2.调解; 3.仲裁; 4.诉讼)\n其它:(含上述条款未尽事宜)\n1、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双方各2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份备案。\n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n |
\n甲\n方\n | \n法定代表人:\n(委托代理) (签 章)\n经 办 人: (签 章)\n地址及电话:\n帐号及开户银行:\n邮政编码:\n 年 月 日\n |
\n乙\n方\n | \n法定代表人:\n(委托代理) (签 章)\n经 办 人: (签 章)\n地址及电话: \n帐号及开户银行: \n邮政编码: \n 年 月 日\n |
\n中介方\n | \n法定代表人:\n(委托代理) (签 章)\n经 办 人: (签 章)\n地址及电话:\n帐号及开户银行:\n邮政编码:\n 年 月 日\n |
\n合同公正或鉴政机关: (签 章)\n 年 月 日\n |
\n项目名称\n | \n项目内容\n | \n总价(小写)\n |
\n徐州市2022年度设施农业用地数据更新与监管\n | \n详见投标文件\n | \n |
\n总价(大写)\n | \n |
\n序号\n | \n标的名称\n | \n招标规格\n | \n投标规格\n | \n(正/负/无)偏离\n | \n说明\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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