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5年国家药品标准物质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杜建国1898032900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025年国家药品标准物质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项目名称:国家药品标准物质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拟采购货物目录详见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https://www.nifdc.org.cn)国家药品标准物质查询与订购平台。货物目录为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目录,具体采购货物根据药品检验实际需要在目录内选择。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025年年度预算2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规定: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指定的药品检验机构负责标定国家药品标准品、对照品。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有关国家标准物质的规划、计划、研究、制备、标定、分发和管理工作,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直接面对订购者供应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官网为唯一正规购买渠道,不委托任何机构分销转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相关规定,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作为我单位药品检验用国家药品标准物质购买的唯一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华佗路31号

三、公示期限

20241223 20241226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人:杜建国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蛇龙街57号

联系电话:18980329005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国家药品标准品、对照品的规定

2.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介绍

3.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在线购买流程

 

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0241223

 

注: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发布平台。

附件1:药品管理法对国家药品标准品、对照品的规定.pdf

附件2: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介绍.jpg

附件3:在线购买流程.jpg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