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刑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金额
80.6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19/0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娄财采计[2019]-1012号
预算金额80.67万元
招标联系人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1378680003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9/02/11
公告正文
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刑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时间:2019-01-22 09:43:32

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刑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的委托,对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刑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刑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1.2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 娄财采计[2019]-1012号

采购代理编号: HXCG-HN-190116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内容: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806716.17元;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具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供应商具有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三、磋商文件的发售及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即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止,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下载磋商文件。

3.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 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缴纳。

四、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4.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2 1 10 3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新市政府东侧,娄底市娄星区勤政街36号四楼)

4.3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并签名;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16000元整;

5.2、交纳时间:2019 1 31 17:00时止(北京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长青路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2019年1月 22日至2019年1 月 28 日

八、采购项目联系(质疑)人姓名和电话

A.采购人: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 

地 址:娄星区娄星南路

联 系 人:鄢先生

电 话:18007380919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9号保利国际B3栋1801-1805

联 系 人:刘女士、王先生

电 话:13786800036、18932489196

B. 监管部门:娄底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娄底市财政局2号楼2层

电 话:0738—828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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