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专项规划方案编制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于2023年11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并2023年11月15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专项规划方案编制项目
2、项目编号:YCKFQ-NKCG17(2023)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5万元。
5、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2]42号)提出“强化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以及《盐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城镇生活污水设施一体化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盐政办函〔2023]9号)的要求。以现行《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收集系统专项规划修编》(2022-2030)为基础,结合《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纳管工业废水分质处理综合评估报告》内容,全面梳理核实全区污水系统(污水厂、泵站、管网)情况,对3座污水处理厂配套收集管网进行梳理、优化、调整,形成与污水厂规模相配套的分类收集系统,做到应分尽分,尽量利用现有管网系统,实现分质处理目标。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7、服务期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专项规划方案编制及专家评审。
8、服务标准:规划设计需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与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燃气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或给水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则需提供毕业证,专业以毕业证为准;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未被 “信用盐城”网站(http://credit.yancheng.gov.cn/)列入公示期内的失信行为以及投标人须知“四、开标与评审5.1.1”所列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磋商文件发放方式:网上自行下载,磋商文件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218.92.181.186:8081)本公告附件。售价:免费。
四、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响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9时00 分(以指定邮箱显示的北京时间为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发送投标响应文件(已加密的压缩包)到达指定的邮箱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路82号未来科技城9号楼政务服务中心(新都路与希望大道交叉口大转盘东北角)四楼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评审结束后由中标人送至招标代理单位,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须与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PDF文档一致。
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各投标人进入会议后自行将名称修改为公司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如因视频设备问题造成无法核实身份的,作无效标处理,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3.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4.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4.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5.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投标人通过“腾讯视频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
6.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7.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建设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951550210
联系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18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俊东 联系电话:15061668067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瞰都公馆10号楼1001室
本采购文件使用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4小时制;使用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