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HBJZ-ZC-2022-1214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HSZC202212-6916
三、项目名称
武汉市第二聋哑学校食品食材配送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鑫思维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磨山沙湾村116号附1号1楼
中标(成交)金额:91.8(%)
货物类 |
名称:武汉市第二聋哑学校食品食材配送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批 数量:1 单价:0万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彭明秀(包1)、王敏(包1)、李丹枫(包1)、胡丹(包1)、任巧红(包1组长)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01-16
2、评审地点:湖北静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积玉桥万达广场11号楼5层)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价格[2015] 299号文及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
2、收费金额:1.6117(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洪山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分散)(http://47.111.115.168:10012/#/index)、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2、为进一步鼓励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发展,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如有资金需求,可联系洪山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7-87406834)协助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 3、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第二聋哑学校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石牌岭路
联系方式:02787850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静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和平大道积玉桥万达广场11号楼5层
联系方式:027889216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狄青、左雨
电话:02788921696
- 武汉市第二聋哑学校食品食材配送文件.pdf武汉市第二聋哑学校食品食材配送文件.pdf
-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 采购需求.docx采购需求.docx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1.1.2 | 采购人 | 武汉市第二聋哑学校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湖北静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1.1.4 | 监督管理部门 |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
1.1.5 | 项目名称 | 武汉市第二聋哑学校食品食材配送 |
1.1.6 | 项目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1.7 | 项目内容 | 为武汉市第二聋哑学校提供食品食材配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第一章1.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2.须提供的证明文件详见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中的《资格审查表》。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11 | 中标后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人资质要求: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1.12 | 中小企业定义 | 本文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1.12武汉市第二聋哑学校食品食材配送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问题解答》的函,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扶持政策如下:①中小企业发展评审政策: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文规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由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服务给予10%的价格扣除(工程项目为3%),扣除部分计入政府采购政策价格优惠扣除额进行价格分计算。行价格分计算。(注: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评审时不予以价格优惠扣除)2.当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且本项目支持联合体投标的,大中型企业可以和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联合体投标人提供联合体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根据鄂财采发【2022】5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给予联合体投标人4%的价格扣除(工程项目为1%),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按照《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要求,对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在评审时予以优先采购。 | |
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服务/货物为20%)、(工程为5%)给予评审优惠。(注: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函的,评审时不予以价格优惠扣除) | ||
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在评审时予以优先采购。 | |
融资政策 |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府采购中标(成交)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融资,自愿选择试点金融机构、融资方式。具体政策要求可登录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http://27.17.40.162:8000)查看《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业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武银营【2019】55号)。相关金融机构融资方案,投标人可登录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的“合同信用融资”板块查询。如需办理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中标投标人,也可联系洪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7406834)协助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 |
本项目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从业年限 | 拟担任职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总额 | 采购人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完成时间 |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部分 | 投标文件响应部分 | 响应/偏离 | 说明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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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 |
序号 | 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 | 投标响应文件的技术条款 | 响应/偏离 | 支持材料所在页码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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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 |
食材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 |
商品类别 | 商品名称 |
蔬菜类 | 白萝卜、包菜、菜山药、菜芯、蚕豆米、茶树菇、大白菜、大白菜秧、大葱、冬瓜、豆角、红辣椒、红皮洋葱、淮山药、黄豆芽、黄瓜、油麦菜、莴苣、净芋头、韭菜、莲藕、大蒜、上海青、生姜、四季豆、蒜苗、土豆、青椒、西红柿、西芹、鲜冬笋、香菇、小葱、花菜、莲藕、秋葵、西兰花、篙巴、豆芽、老南瓜、角瓜、瓠子、红薯、山药、冬笋、娃娃菜等 |
豆制品类 | 老豆腐、格子豆腐、厚油干、薄茶干、白干子、手工千张、千张结、鸡蛋干、素鸡等 |
水产类 | 草鱼、草鱼块、鲢子鱼、小鲫鱼、鳊鱼、胖头鱼、黄骨鱼、黄菇鱼、鳝鱼、鳜鱼、刁子鱼、带鱼、小黄鱼、鲈鱼、甲鱼、干贝、扇贝、鲍鱼、龙利鱼等 |
肉类 | 蹄膀、肉末、瘦肉(丝片)、前夹肉、后腿肉、五花肉、里脊肉、梅条肉、通排、中排、肋排、猪蹄、猪板油、猪肝、猪肚、筒子骨、脊骨、弯骨、猪血、牛腿肉、牛腩、牛排、牛骨头、牛肚、肥肠等 |
鸡鸭 | 老鸭、鲜麻鸭、三黄鸡、老母鸡、乌鸡等 |
蛋品 | 红壳鸡蛋、白壳鸡蛋、鸭蛋、皮蛋、咸鸭蛋等 |
冻品类 | 冻鸡、鸡全翅、鸡全翅、鸡翅根、鸡翅中、鸡翅尖、琵琶腿、鸡边腿、鸡脯肉、鸡脯肉、鸡肫、冻鸭、鸭肫、冻鸭腿、冻鸭全翅、冻鱼、冻虾仁等 |
干调类 | 碘盐、白砂糖、陈醋、蚝油、老抽、蒸鱼豉油、生抽、酱油、白胡椒、黑胡椒、味精、料酒、白醋、花生酱、番茄酱、苕粉、笋丝、干香菇、黑木耳、银耳、干朝天椒、豆瓣酱、辣椒段、粉丝、腐竹、蒸肉粉等 |
粉面类 | 热干面、宽粉、细粉、手工面、湿豆丝、糍粑、年糕、饺子皮、馄饨皮、春卷皮等 |
粮油类 | 黄豆、绿豆、红豆、黑豆、糯米、花生米、薏仁米、大米、面粉、调和油、花生油、菜籽油、玉米油、纯芝麻油等 |
水果类 | 苹果、香蕉、桃子、梨、橙子、西瓜等 |
牛奶类 | 酸奶、纯牛奶、早餐奶等 |
考核项目 | 总分值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标准 | 扣分 | 扣分内容 |
配送流程管理 | 30 | 准时送达 | 9 | 按照采购需求,每日规定时间送达;规定时间未能送达(非不可抗拒情况下)延误一次扣3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一个月内两次延误30分钟以上,解除合同。 | ||
配送流程管理 | 30 | 足斤足两 | 9 | 送货无短斤缺两现象,份量短缺该类食材配送总量的5%以上(含),一次扣9分,并及时补送;累计3次以上(含),解除合同。 | ||
配送流程管理 | 30 | 服务态度 | 4 | 配送人员服务热情周到,送运搬运文明,野蛮搬运运转,工作中不满情绪,无正当理由与食堂人员争执,一次扣4分。 | ||
配送流程管理 | 30 | 工作细致 | 6 | 配送单与配送食材一同送达,配送物品与实际配送无差错,误差一次扣3分;配送单未送达扣3分; | ||
配送流程管理 | 30 | 配送单据票据 | 2 | 配送单据项目齐全,票据、报价单等打印清晰,出现章印模糊,打印不清晰等一次扣2分;按采购人要求每月及时递交当月配送单据、票据、报价单等,未及时送达警告一次,警告超过 3 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 ||
质量管理 | 40 | 食材质量 | 40 | 每天配送的食材质量进行验收,出现以下情况一次扣40分;1、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有腐败变质、霉变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情况;2、配送的肉类食品没有合法检验单或印证的情况;3、配送的食材生熟未分开,存在超期食材;4、食品有变质、霉变、生虫的情况;5、配送食材粮油等来源不清楚,出现三无产品的;6、肉类、水产品、活禽不新鲜,有化冻及复冻现象 | ||
价格管理 | 10 | 价格对比 | 10 | 供货商每日提供报价单,采购人不定期将投标人提供的采购收据上的价格与以中百、中商、武商等大型商超价格市场价比较,发现投标人未按双方约定的合同规定报价,超过市场价20%,一次扣10分,并警告一次,警告超过 3 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 ||
协调管理 | 20 | 协调沟通 | 10 | 因值班、工作会议等特殊情况,临时要求配送食材,应在2小时内按照电话采购要求配送到位,若未按照要求和规定时间配送,一次扣10分; | ||
协调管理 | 20 | 协调沟通 | 10 | 配送人员应积极与后勤专班人员沟通协调,严禁配送人员私下与食堂厨师联系,擅自更改配送食材数量、质量,发现一次扣10分;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投标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评价时间 | ||||||||
评价标准 | ||||||||
内容 | 标准 | 满意度 | ||||||
服务人员 | 配送人员(每辆车不得少于2人)着装干净整洁、健康证件、核酸检测齐全、服务态度热情主动、与采购人沟通良好,有问题能及时整改。每日提供的供货清单记录清晰、价格清楚、留样及时。 | |||||||
车辆硬件 | 运输车辆证照齐全、车辆应定时清理,保持车内外干净、卫生。硬件设施工具齐全。 | |||||||
配送时效 | 按照采购人约定的时间内及时送达并配送完成,如有换货、临时补货能迅速响应配送。如发生特殊突发情况,能迅速响应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处理方案,保证采购人菜品按时按量配送。 | |||||||
食材质量 | 配送食材能及时提供合格证、检疫证明、检测报告等。配送菜品分类包装、按规格按量配送、食材新鲜、品相良好。 | |||||||
售后服务 | 设有预约、咨询、投诉的反馈渠道,建立7×24小时服务热线,保证24小时售后服务,提供30分钟内应急响应服务需求,1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 | |||||||
主动服务 | 为采购人提供有针对性的主动特色服务,为采购人提供合理化服务建议,提高食材采购服务质量。 | |||||||
综合评价 | 非常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 |||||||
满意度评价结论:满意度等级分为非常满意、满意、较满意、不满意。 | ||||||||
改进服务工作建议: | 改进服务工作建议: | |||||||
教职员工代表(签字)调查日期: | 学生及家长代表(签字):调查日期: |
审查项目 | 评标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报价部分10分 | 投标报价 | 10 | 价格评分的计算方法如下: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价格(综合折扣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本次评分精确到0.01。 |
商务部分30分 | 业绩证明及评价 | 10 | 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以来投标人具有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得2分,此项最多得10分。注:须同时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
商务部分30分 | 业绩证明及评价 | 5 | 投标人2019年1月承接过项目获得客户良好评价意见的,每提供一个良好评价意见得1分,最多得5分,没有不得分。需提供用户评价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商务部分30分 | 企业实力 | 6 |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5分;2、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5分;3、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得1.5分;4、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5分;注:提供对应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的不得分。 |
商务部分30分 | 货源渠道 | 4 | 投标人具有长期稳定的货源渠道,须详细描述本项目食材的供货渠道,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所提供的货源渠道产品能够覆盖本包所有采购需求的,得4分;提供了货源渠道但产品无法完全覆盖本包所有采购需求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商务部分30分 | 项目承诺 | 5 | 项目承诺应包括安全责任、供货进度、服务质量、违约处罚、售后方面的承诺,投标人有明确的承诺、有经济责任处罚、响应采购人的重大关切,承诺完整的每一项得1分,承诺有缺陷的得每一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5分。不合理不可行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技术部分60分 | 项目理解 | 6 | 投标人针对所投项目包段的物资配送并结合采购人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理解,理解全面透彻、重难点分析全面、有相应的应对措施且便于实施的得5-6分,理解完整重难点分析基本全面、应对措施可操作性强的得3-4分,项目理解不充分、重难点分析考虑不全、没有应对措施的得1-2分,没有不得分。 |
技术部分60分 | 配送服务方案 | 10 | 根据当前形势结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编制配送服务方案,根据方案的供货计划制定、食材初加工与包装、食材安全检测、配送运输保障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针对性强、管理措施到位、服务流程规范得7-10分;方案满足要求、管理措施较到位、服务流程较规范得4-6分;方案基本满足要求、管理措施基本到位、服务流程基本规范得1-3分;没有不得分。 |
技术部分60分 | 应急方案 | 8 | 根据投标人对食品安全、车辆故障、大型保障活动、突发事件等并结合采购人实际情况制定的应急方案打分,应急方案全面、针对性强、可行性强的得6-8分;应急方案较全面、有针对性、可行性较好的3-5分;应急方案有缺漏、针对性较差、可行性一般的得1-2分;没有不得分。 |
技术部分60分 | 管理制度 | 5 |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整体管理制度(配送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成本控制措施;服务投诉处理机制或流程),管理制度可操作性强得4-5分;管理制度可操作性一般得1-3分;没有不得分。 |
技术部分60分 | 人员配备 | 5 | 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详细人员配备情况表,并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和健康证件、社保证明。人员及车辆配置科学合理,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人员配置基本合理,相关证明材料齐全,得2-4分;人员配置不合理,相关证明材料不全,得0-1分。 |
技术部分60分 | 质量控制及食品安全管理方案 | 6 | 针对服务范围内交付质量及食品安全性,制定完整合理的方案。评审小组根据项目方案的合理性,针对性方案最贴合项目情况的得6 分,较贴切的得 4分,基本符合项目情况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
技术部分60分 | 卫生管理控制措施 | 5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卫生管理控制措施进行打分。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4-5分;措施较为全面、有一定可行性的得2-3分;措施存有缺漏、针对性较差的得0-1分。 |
技术部分60分 | 供货车辆 | 5 | 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配送车辆明细表(包括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的数量、品牌、型号、车况、使用年限等信息),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自有运输车辆行驶证或租赁合同、车辆正面照片、内部整洁照片),且投标人或车辆租赁方应具备交通部门颁布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描述清晰,配置齐全,能完全保障高峰时期所需食材一次性运输的,得5分;无法完全保障或所提供证明材料不足以证明其运输能力满足需求的,得2-3分;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
技术部分60分 | 仓储能力 | 5 | 根据各投标人的仓储能力进行打分。具有分类保鲜库、冷藏库(自有或租赁),库房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设施设备完善,得5分;具有分类保鲜库、冷藏库(自有或租赁),库房管理相对规范、制度健全,设施设备较完善,得2-4分;具有分类保鲜库、冷藏库(自有或租赁),冷藏库管理不够规范、制度不够健全,设施设备不够完善,得1分;无分类保鲜库、冷藏库(自有或租赁),或未提供,不得分。注:自有场所须提供房产证或权属证明;租赁场所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协议及房屋所有人的房产证或权属证明,否则此项不得分。 |
技术部分60分 | 防疫方案及措施 | 5 | 投标人制定合理且可行的疫情防控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防疫具体措施、疫情防控下的货源保障及配送保障、供给措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等。方案及措施科学、合理,符合现状的得5分;方案及措施较为合理得 3-4 分;措施有所欠缺得 1-2 分;无方案或无措施或方案及措施存在重大缺陷的得 0 分。 |
合计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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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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