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188.4万元
招标联系人梁工020-3913322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1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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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9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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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涌镇大棚涌等71条河涌(道)整治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投资项目名称 /
招标项目名称 东涌镇大棚涌等71条河涌(道)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东涌镇大棚涌等71条河涌(道)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于区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预算、结算审核、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具体以招标人要求和合同约定为准)。 规模:本工程的建设任务为水环境生态改善和提升,通过河涌清淤疏浚、新建砼路面、河道岸线绿化提升、新建嵌草砖铺装、新建护岸挡墙及新建防护栏杆等措施,保障水系畅通,改善河道水生态水环境,提升滨水品质。 本工程整治东涌镇范围内河涌64条,总长68.45公里。
招标内容 (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预算编制(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及相关报建工作。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需满足水利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其它相关规范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报业主单位审核。 (2)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安装、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临时设施、包工期、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分部分项工程和单项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包干、总价措施项目费用包干。总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包括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交通疏解、土建、设备安装施工、外水外电配套建设施工、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 (3)其他:①造价文件编制:包括预算文件编制、设计方案比选造价分析、设计变更造价分析等。 ②报批报建:派出专人负责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如有)。凡工程中涉及到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办理竣工备案等。 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设计任务书、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工期(交货期) 42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5188.4062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3.3.1 工程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 注: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执行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3.2 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3.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要求: 3.5.1 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2 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3.5.3 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上述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均不得兼任。需提供各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个月(须含2024年9月)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社保证明资料必须由承担任务的单位提供。 3.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单位(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息登记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的登记信息)。 3.7 投标人按招标公告附件一要求签署《投标人声明》。 3.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9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不超过2家单位(即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要求签署《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5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要求: 3.5.1 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投标人业绩要求:没有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19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10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 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吉祥东路4号B座三楼
招标人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020-39133224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南堤东路668号三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许工 联系电话 13070216361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联系电话 39053896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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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东涌镇大棚涌等71条河涌(道)整治项目—初步设计图纸.zip
  • (24.10.14)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东涌镇大棚涌等71条河涌(道)整治项目设计及施工总承包.doc
  • (24.10.14)招标文件-东涌镇大棚涌等71条河涌(道)整治项目设计及施工总承包_20241018131016.pdf
  • (24.10.14)招标公告-东涌镇大棚涌等71条河涌(道)整治项目设计及施工总承包.pdf
  • 项目代码.jpg
  • 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涌镇禾围涌流域综合整治等五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pdf
  • (24.10.14)招标公告-东涌镇大棚涌等71条河涌(道)整治项目设计及施工总承包.doc
  • (24.10.14)招标文件-东涌镇大棚涌等71条河涌(道)整治项目设计及施工总承包.doc
  • 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pdf
  • 东涌镇大棚涌等71条河涌(道)整治项目—初设报告(含批复和意见).pdf
  • 东涌镇大棚涌等71条河涌(道)整治项目—03工程地质(单行本).pdf
  • 东涌镇大棚涌等71 条河涌(道)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最终稿2021.11.25.pdf
  • SL202409040044-20241018135825.G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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