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莞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2024年历史户籍档案电子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1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1-2024-02058
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2024年历史户籍档案电子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49,12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莞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2024年历史户籍档案电子化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49,125.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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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东莞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2024年历史户籍档案电子化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49,125.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考招标公告附件中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考招标公告附件中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考招标公告附件中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考招标公告附件中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2024年历史户籍档案电子化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1、供应商投标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2024年历史户籍档案电子化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根据国家档案局《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要求,本项目供应商法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不得有外资背景(无境外(含港澳台)组织、机构、人员投资或者作为企业股东),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没有外资背景(含港澳台)的声明,股东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
(4)本项目供应商应当为具有乙级或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且资质类别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的服务机构,且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至 2024年05月3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纸质版投标文件按本公告其他补充事宜要求递交。
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7室(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无需到开标地点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事项如下:
(1)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
(2)解密时限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可以通过特殊通道上传备用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人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版本一致(即两份文件为投标客户端同时生成)。
5.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6.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7.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9.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递交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在开标时间截止后(当天内)将投标文件纸质版送到招标代理公司,也可以通过快递邮寄的方式寄至招标代理公司(快递信息——公司名称: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联系方式:陈先生0769-28681631)。通过快递方式寄送纸质版投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包号等信息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870876862@qq.com,快递外包装请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包号,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
10.本公告附件招标文件PDF版与word版内容不一致的,以PDF版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公安局
地 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南路莞城段3号
联系方式:0769-230553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联系方式:0769-28681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69-28681631
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