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开询价-中交西南物资有限公司减水剂物资采购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FA00000138045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交西南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物资)减水剂采购已具备招标 询比价 条件,根据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决定对所需材料进行 公开询价 。
采购组织方为:中交西南物资有限公司。
二、物资数量、交货周期及交货地点
(一)减水剂物资采购暂定 800 吨,具体数量中标后以实际供应结算数量为准;
(二)交货期:2024年11月至项目施工结束(预计工期36个月)。
(三)交付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指定地点)。
(四)质量标准要求
货物的质量、技术指标应符合以下标准:混凝土外加剂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 (GB8076-2008)、《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外加剂与掺合料应用技术指南》(交公便字[2006]02 号)及其他相关标准;并取得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总监办考察认可的厂家或品牌(见附件1)。选定减水剂前,必须与所用水泥进行化学成分和剂量适应性检验,化学成分不适应,不得使用,应通过不同减水剂掺量与混凝土减水率试验曲线找出该减水剂的最佳掺量。
(五)项目现场减水剂使用前必须通过总监办化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总监办化验、验收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拟投标厂家或贸易商承担,并计入本次报价。
三、询价资格条件
(一)营业范围要求
1.本次询价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内容与本次采购产品相符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证件;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履约信用及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4.贸易商可通过取得认可厂家授权参与投标,厂家和授权贸易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二)不得参加询价的情况
未取得法律法规定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范围以外业务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经营许可证件的;被中国交建所属各单位纳入黑名单的;过往三年内被国家相关机构(工商、税务)处罚的;企业或企业法人被列入失信执行人、违法案件当事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及其他无法满足合约条款的。
四、询价时间及定价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4日17时00分止;
(二)报价时间
2024年11月5日10时00分至2024年11月6日17时00分止。
(三)报价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sp.iccec.cn/)搜索项目名称参与报名,并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2.本次询价采购无需保证金。
3.本次询价采取线上报价方式。投标人对询价文件的任何疑问均需在2024年11月4日前告知招标人。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招标人将于2024年11月4日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发布。
4.针对非我司入围供应商请拨打此项目的业务联系人电话或公司总部监督服务电话了解入网办理事项。
五、定价及支付
(一)定价
1.价格组成:含税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不予调整。
2.含税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的出厂价格、包装费、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等费用。产生其他以上未列示的费用,均认为已经包含在单价中,不再单独支付。
3.上述单价、金额均为含税价,税率13%,后期按国家最新增值税税率政策进行调整。
(二)结算周期与支付
1.结算周期: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一个结算期。
2.支付周期:当期结算后,买方收到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 30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总额的 97% 货款,3%为质保金,在无质量争议且质量保证期满后30日内返还给卖方。如遇工程项目方支付资金延迟,买方有权顺延对应货款支付,买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供应链票据支付。若采取票据方式支付的,卖方同意接收买方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者供应链金融汇票、买方向卖方背书转让的合法票据及买方安排的其他合法金融产品,卖方应无条件配合。金融票据的贴息和相关费用由 卖 方承担。
六、评标原则
评标小组对满足询价要求的报价,按照经评审的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1名中标候选人,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最短交货期小的优先。中标单位如在后期因供货原因无法履约的,我公司将无条件与其解除合约关系,并将不履约单位名单公示,自公示期起24个月内不得参与物资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竞标。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西南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中交国际中心30层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5180828296
公司监督服务电话:18501362656
公司监督服务邮箱:jiandufuwu@ccccltd.cn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高效减水剂
800
吨
中交西南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物资)减水剂采购已具备招标 询比价 条件,根据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决定对所需材料进行 公开询价 。
采购组织方为:中交西南物资有限公司。
二、物资数量、交货周期及交货地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估数量 | 计量方式 | 品牌 | 备注 |
1 | 减水剂 | 高性能 | 吨 | 800 | 过磅 | 符合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总监办考察认可的厂家或品牌 | |
合计 | | | | 800 | |
(一)减水剂物资采购暂定 800 吨,具体数量中标后以实际供应结算数量为准;
(二)交货期:2024年11月至项目施工结束(预计工期36个月)。
(三)交付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指定地点)。
(四)质量标准要求
货物的质量、技术指标应符合以下标准:混凝土外加剂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 (GB8076-2008)、《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外加剂与掺合料应用技术指南》(交公便字[2006]02 号)及其他相关标准;并取得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总监办考察认可的厂家或品牌(见附件1)。选定减水剂前,必须与所用水泥进行化学成分和剂量适应性检验,化学成分不适应,不得使用,应通过不同减水剂掺量与混凝土减水率试验曲线找出该减水剂的最佳掺量。
(五)项目现场减水剂使用前必须通过总监办化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总监办化验、验收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拟投标厂家或贸易商承担,并计入本次报价。
三、询价资格条件
(一)营业范围要求
1.本次询价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内容与本次采购产品相符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证件;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履约信用及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4.贸易商可通过取得认可厂家授权参与投标,厂家和授权贸易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二)不得参加询价的情况
未取得法律法规定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范围以外业务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经营许可证件的;被中国交建所属各单位纳入黑名单的;过往三年内被国家相关机构(工商、税务)处罚的;企业或企业法人被列入失信执行人、违法案件当事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及其他无法满足合约条款的。
四、询价时间及定价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4日17时00分止;
(二)报价时间
2024年11月5日10时00分至2024年11月6日17时00分止。
(三)报价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sp.iccec.cn/)搜索项目名称参与报名,并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2.本次询价采购无需保证金。
3.本次询价采取线上报价方式。投标人对询价文件的任何疑问均需在2024年11月4日前告知招标人。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招标人将于2024年11月4日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发布。
4.针对非我司入围供应商请拨打此项目的业务联系人电话或公司总部监督服务电话了解入网办理事项。
五、定价及支付
(一)定价
1.价格组成:含税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不予调整。
2.含税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的出厂价格、包装费、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等费用。产生其他以上未列示的费用,均认为已经包含在单价中,不再单独支付。
3.上述单价、金额均为含税价,税率13%,后期按国家最新增值税税率政策进行调整。
(二)结算周期与支付
1.结算周期: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一个结算期。
2.支付周期:当期结算后,买方收到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 30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总额的 97% 货款,3%为质保金,在无质量争议且质量保证期满后30日内返还给卖方。如遇工程项目方支付资金延迟,买方有权顺延对应货款支付,买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供应链票据支付。若采取票据方式支付的,卖方同意接收买方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者供应链金融汇票、买方向卖方背书转让的合法票据及买方安排的其他合法金融产品,卖方应无条件配合。金融票据的贴息和相关费用由 卖 方承担。
六、评标原则
评标小组对满足询价要求的报价,按照经评审的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1名中标候选人,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最短交货期小的优先。中标单位如在后期因供货原因无法履约的,我公司将无条件与其解除合约关系,并将不履约单位名单公示,自公示期起24个月内不得参与物资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竞标。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西南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中交国际中心30层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5180828296
公司监督服务电话:18501362656
公司监督服务邮箱:jiandufuwu@ccccltd.cn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高效减水剂
800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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