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湖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编制工作(2023年度)采购公告
金额
6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831-jstw-c2024-0001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璞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程0517-8689058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08
公告正文

采购邀请

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江苏同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金湖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编制工作(2023年度)进行“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金湖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编制工作(2023年度)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0308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31-JSTW-C2024-0001

项目名称:金湖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编制工作(2023年度)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万元。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金湖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编制工作(2023年度)。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具体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果获上级部门批准并完成系统备案止。

   量: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5、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

6、供应商除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特殊要求:

供应商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磋商文件第六章第六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0226日至20240308北京时间)

方式: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价格: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308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0308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金湖园林南路288号)三楼金湖“不见面开标大厅”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竞争性磋商投标。请磋商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无需磋商保证金。

3、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采购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江苏同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磋商的相关事宜。

5、采购代理费: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规定标准为此次项目的采购代理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人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七、“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2、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3号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址:金湖县神华大道201号

联系方式:孙璞     电话:18252321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同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金湖县金湖西路利达大厦三单元408室

联系方式:梁   电话:0517-868905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

电话:1395231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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