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XXQTJY2023928001
二、项目名称:绩溪县龙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标融资产品承销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绩溪银政汇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会山路275号、277号
成交金额:实际募集到账资金的0.333%/年(99.9万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绩溪县龙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标融资产品承销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①、设计提供符合需求的融资服务;②、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制定设计流转服务方案,组织专业人员从事申报服务工作,为采购人提供与本次服务相关的顾问策划、主管机关协调、方案设计和销售兑付等服务;③、制作申报材料、协助采购人向应收账款债权管理公司报备,负责项目报备的沟通和协调;④、进行融资服务的推广、承销、续存期管理等综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承销、项目报备、法律、审计等服务内容);⑤、制定意外风险应变方案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实际履行期限以采购人及发行人决议为准。 服务标准:采购文件所列范围。 金额:实际募集到账资金的0.333%/年(99.9万元/年) |
五、评审专家名单:章雪英(组长)、冯亚明、汪嘉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规定。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绩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绩溪县龙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绩溪县华阳镇龙川大道201号三楼,联系电话:13966223865;地址:绩溪县华阳镇印潭路201号,联系方式:19156305800。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绩溪县龙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印潭路20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绩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龙川大道201号三楼
联系方式: 139662238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女士、王工
电 话:19156305800、13966223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