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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殡仪馆治丧服务中心建设工程监理答疑补遗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10/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多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秀山县殡仪馆治丧服务中心建设工程监理答疑补遗文件
一、答疑部分
现对本项目质疑问题回复如下:
问一: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执业资格( 2 分)。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和注册咨询师(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 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执业,得 2 分,最多得 2 分。请问建设单位:首先这是招工程建设施工过程监理标,总代要求设置注册咨询师(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资格要求,这样严重背离了跨越监理行业人员资格的正常招标设置要求。请建设单位三思,不要量身定制,按正规监理行业人员资格设置三个资格任选2个,最多得2分。
回复一:取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要求,详见补遗部分。
问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执业资格( 2 分)。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和注册咨询师(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 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执业,得 2 分,最多得 2 分。问:本项目是建设工程监理招标,不是前期立项可研咨询阶段招标。在重庆监理行业招标头一次见到这样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要求具备注册咨询师(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资格,这样设置要求严重背离了招投标法行业专业人员资格要求,有量身定制嫌疑!请建设单位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要乱劈柴。根据本项目特点,强烈建议修改为:一级建造师或注册设备监理师或安全工程或注册造价师类,真正适合现场实际管理类专业资格人员。
回复二:取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要求,详见补遗部分。
问三: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回复三: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问四:本项目的工程范围哪里需要注册咨询师?是全过程项目吗,*****?*******
回复四:取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要求,详见补遗部分。
问五:总监无在建,还需要总代吗
回复五:取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要求,详见补遗部分。
问六:请问一个普通的公建项目,为什么需要总代有注册咨询师(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设置的如此巧妙。会不会太明显了?
回复六:取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要求,详见补遗部分。
问七:是否有业主专家,不要回避。谢谢
回复七: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问八: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是因为项目规模大,专业广泛,总监有其它项目兼任时才需要设置的,这个项目那么小,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只在本项目任职了,还要求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这是妥妥的为中意的单位设置有利条件啊。请取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设置。
回复八:取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要求,详见补遗部分。
问九:为什么总监都只能在本项目担任监理职务,还要求安排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呢?为了给中意的公司设置有利的商务加分,还让中意的单位顺利上位吗?
回复九:取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要求,详见补遗部分。
二、补遗部分
1、取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5.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要求,本项目不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2、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1款“分值构成”内容变更为如下:
2.2.1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1.技术部分30分:
2.商务部分  10  分:
2.1单位资历  6  分;
2.2总监理工程师资历  4  分;
3.投标报价60 分:
3.1投标总报价60 分;

3、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2)款“商务部分评分标准”内容变更为如下: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2
(2)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单位资历
单位业绩
( 6  分)
在满足单位资格业绩的基础上(资格业绩不参与评分),每增加1个下列要求的业绩得  2  分,共评审  3  个业绩,最多得  6  分。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在  2020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2.业绩规模要求:
(1)工程类别:公共建筑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监理业务手册)。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监理单位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竣工时间、工程类别、项目金额(如有)、工程规模(如有)信息的,还须额外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竣工时间、工程类别、项目金额(如有)、工程规模(如有)的信息,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监理业务手册)体现的信息为准。(投标人若同时提供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和监理业务手册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体现的信息为准。)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
(  4  分)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每增加1个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或注册咨询师 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执业,得  2  分,最多得  4  分。注: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是指在现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且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注册执业资格,但不能与资格审查部分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资格重复。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该总监理工程师有效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注:国家未开展注册工作的,投标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注册证书不显示注册单位的,注册单位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准)。

4. 现将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五)承诺内容变更为如下:
(五)承诺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参加了贵单位        (项目名称)的投标,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1.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1.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1.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1.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1.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2.我公司承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按相关规定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2.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只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文件中的总监理工程师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不随意更换。
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贵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2.3为保证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我公司还承诺:
若我公司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4 日(7~30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贵单位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我公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承诺内容不符,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贵单位不退还我公司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我公司确保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符合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否则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贵单位不退还我公司投标保证金。
若我公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将提供:①经现供职的其他项目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若我公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将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
3.1我公司若中标,在签订合同之前,将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项目监理部,配置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明确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签订合同后不满足该要求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3.2我公司若中标,在签订合同之前,将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项目监理部,配置项目监理员,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明确监理员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签订合同后不满足该要求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4.我公司若中标,将按照《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4〕35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4〕10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渝建〔2016〕373号)等现行有关要求配置监理人员并确保中标备案完成。
5.我公司在资格审查部分和商务部分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贵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我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我公司的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公司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6.我公司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的规定。
8.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中没有贵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
9.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招  标 人:秀山县瑞祥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多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
                    
 
[50024120231016001010101].CQ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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