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23]第49号
发布时间:2023-07-2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包公资交告字[2023]第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包头市人民政府批准,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挂牌出让宗地位置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产业准入类别 | 投资强度 | 出让起始价 | 保证金(万元) | 增价 幅度 | 备注 |
[2023] 4901 | 青山装备园区新规划区B5路以北、A2路以西 | 净用地面积58368.17平方米(约合87.55亩) | 工业用地 | 工业用地50年 | 大于等于0.7 | 大于等于30% | 小于等于20%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大于等于3000万元/公顷 | 369元/平方米 | 1077 | 3元/平方米(或3元/平方米的整数倍) | 竞买人需满足挂牌文件的要求 | |
[2023] 4902 | 青山装备园区新规划区力德大道南侧、建华北路北延长线东侧、规划24米宽路西侧 | 净用地面积9972.87平方米(约合14.96亩) | 工业用地 | 工业用地50年 | 大于等于0.7 | 大于等于30% | 小于等于20%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大于等于3000万元/公顷 | 369元/平方米 | 184 | 3元/平方米(或3元/平方米的整数倍) | 竞买人需满足挂牌文件的要求 | |
[2023] 4903 | 昆区金属深加工园区兴华大街以东、开发区南路以北 | 净用地面积6333.23平方米(约合9.5亩) | 工业用地 | 工业用地50年 | 大于等于0.7 | 大于等于30% | 小于等于20% | 根据项目流程工艺确定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大于等于2485万元/公顷 | 144元/平方米 | 46 | 3元/平方米(或3元/平方米的整数倍) | 竞买人需满足挂牌文件的要求 |
[2023] 4904 | 昆区金属深加工园区110国道以南、南绕城公路以东、一电厂以北 | 净用地面积33697.61平方米(约合50.55亩) | 工业用地 | 工业用地50年 | 大于等于0.7 | 大于等于30% | 小于等于20% | 小于等于36米 | 金属制品业 | 大于等于2485万元/公顷 | 360元/平方米 | 607 | 3元/平方米(或3元/平方米的整数倍) | 竞买人需满足挂牌文件的要求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22日
(二)网上申请截止时间: 2023年8月22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8月22日16时(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24日15时
(五)上传资料截止时间: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上传竞买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15:00时,挂牌人将对上述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六)资格审核时间: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上传竞买申请材料。挂牌人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3年8月28日17时前予以确认。
(七)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间:竞得人在竞买资格审查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与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110.16.7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互认平台认证http://110.16.70.82:8084/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CA办理指南》https://www.btggzyjy.cn/bszn/004004/20201030/86c398b5-0d5b-4bec-9a21-fba85bc634de.html和《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https://www.btggzyjy.cn/bszn/004004/20200904/31f84155-7317-4f1e-b2c6-26b0b3e76d6a.html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交易服务栏目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申请人应自行到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出让须知》,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规定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如因此产生法律后果,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
(七)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八)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110.16.7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土地竞买专栏查看宗地相关信息。
六、联系方式
1.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472-6862335
2.土地交易业务咨询电话:0472-6862336
3.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5661159286
4.CA互认平台咨询电话:400-998-0000
5.划转保证金咨询电话:0472-6862379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7月26日